从原始社会到春秋末期,天道观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这样说,人们在生产、生活等活动中无天不在,无天不成,特别是统治阶级中对天的敬畏使人民群众更是觉得天是真实存在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就是这个时候的最真实表现。虽然人们认为“天”是主宰万物的唯心论的思想,但是也有人认为“天”是无知觉,无意志的,是不能主宰万物的。作为当时集知识于大成的孔子更是对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也包括孔子注重人事的思想。所以,孔子既注重人事,他的天道观亦即“天”关系,在他的哲学思想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他的“天”的涵义,根据文献记载基本有四种形式:
一是自然之天。他说:“唯天为大,唯盎则之”,意思是说,只有天是无物不覆育的那样宽大的德性,只有盎能以天一样的德性对待人民,他又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遮都是他就现象打比方所说的白然之天。孔子所说的天,也是指客观发展规律为天。他说:“春致其时,万物皆及生;君致其道万人皆及治六行”(《说苑·君道》),否则就必会像曾子席说的“上失其道,民散久矣”了。
二是人事之天。比如孔子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意即,行为违反了客观自然规律性,必然招致失败或危害,就是祷告天也无济于事。“齐太师子与适鲁,见孔子”后,出来“谓南官敬叔曰:‘今孔子,先圣之嗣,世有德让,天所柞也”。南官敬叔说:“孔子之道至矣,乃将施乎无穷,虽欲辞天之柞,故未得耳。”“子贡闻之,以二子告孔子”,孔子说;“岂若是哉,乱而治之,滞而起之,自吾志,天何与焉”,这显然是否定天有意志的。这都是孔子认识到自然界规律后所说的人事之天。
三是生活之天。主要是表示他自己对自然界、社会以及人生的某些问题认识不了,也无可奈何时的慨叹。如说:“天之将丧斯文也,则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便是他在遭到匡人围困时,对之无可奈何,一面为弟子壮胆,一面也哀伤自己遭遇不好而叹息之词。
四是托言之天。孔子在愤激和悲恸或感慨时就多次说天,比如:子路不悦”,他发誓说:“予所否者天厌之”,他病了时,不满意“子路使门人为臣”,就说我“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一?”,颜渊死了,他悲恸地伤叹说:“噫天丧予!天丧予!”
以上这些天,在孔子哲学思想中,前一种是比较科学的,它具有的实际意义是:客观规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必然性,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顺应这个规律办事,才能避免失败或危险。孔子所讲的“天道”的正确成份,主要是“人道”,是人们的行为要合乎客观规律。战国时期崇孔的荀况解释得很清楚,他说:“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楚昭王有疾,之日‘河为祟’。大夫请三牲”。昭王说不用,“祸福之至,不是过也,遂不祭。”,孔子听到后说:“昭王可谓知天道矣,其不失国宜哉”。反对儒家的墨子说过:“儒阻天为不明,
苍苍葬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由此可知,孔子所讲的“天道”,既是人道,也是治道,即治国,治事的合乎客观规律之道。孔子所说的后几种“天”,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也是受传统习惯的影响,而流露出的口头语。这一影响至今并未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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