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完成后,如计算税额出现应退税的,即日起,请申报后马上到我所办理会算退税手续,尚未办理的也请及时办理。
办理退税在
301房间。
汇算清缴退税需提交的材料:
1、 企业自行出具的退税申请一份。(台头为“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2、《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一式四份(请自行下载填写电子版,朝阳国税局http://chaoyang.bjsat.gov.cn
或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7928828.html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 除企业基本信息外,本表不允许有任何涂改,内容填写有误请重新填写。
2. 大小写金额要封口(小写手工封口),小写金额要填写合计栏(填写后大写金额会自动代处)。
3. 企业所填写的信息(如名称、开户行、帐号等要与在税务机关留存的信息一致。)如发生过变更,要附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或相应的变更说明。(以上说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 预算科目、征收品目须填写文字全称。
5. 法人、办税人员要签字或盖章。
6. 企业公章必须字迹清楚、轮廓清晰。
7. 退税理由:须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文件,及相关规定的具体条款。(如汇算退税,应写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8. 注明减免退税原因(如结算汇算退税等)
9. 提退税的类型处要按实际情况打钩。(如结算退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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