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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不常报道着政府执法部门在那那破获了盗版光盘窝点,销毁多少侵权商品,或者那些歌手联合声明,举行反盗版演唱会。似乎维护智慧财产权是社会迈向文明的必然发展,违法侵权行为就该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歼灭。
我当然赞成原创,身为华语流行音乐创作人之一,著作权也的确让我名利双收,但是看到政府迫于国际势力动用大量行政资源打击盗版商家,我却坚持提出反对声音,既然政府财政收入来自于人民缴纳的税款,怎么能将这些资源倾斜在维护信息霸权的国家收入之上呢?
从市场来看,智财商品的变动成本相对于其他商品而言相当之低,而正版的智财商品却以相当高的价格销售,加上制作技术的创新大幅降低制作成本,诱人的利润空间让商人觉得有利可图才是导致智财商品出现盗版的原因。以中国目前人均收入在一千美元上下,以美国为主的国际版权公司绝对有能力把正版智财商品价格定位在适合中国国情的水平,虽然在国际贸易频繁的今日极有可能产生智财商品平行输入的问题,但我个人看不出来一个适合地区经济能力定价的决策会大幅度伤害版权公司的收益,充其量,这些国际版权公司舍不得少赚中国人民血汗钱吧!
保护原创的宗旨我绝不反对,但是人类的创造智慧究竟应该属于人本价值还是社会价值?如果没有经过社会化的过程,那些艺术大师是否真的能够成就自己的创作?这些问题有待人文社会学家探讨,但我个人以为智慧财产权更应归属与社会价值,由人类社会整体成长而酝酿,借少数人编纂演绎后发布,再回到社会进化的轮回中增进人类文化的进步。因此,我赞成在保护智慧财产权的同时,也应该针对这类的收入征收高额度的社会回馈性税捐,虽然著作权、专利权保障的都是形式,若是没有社会化过程中的孕育,凡人的创意从何而来?没有社会化的主流价值统一,消费者怎么可能因为理解创作的内涵而有所感动?所以,维护智慧财产的同时,也应该从整体社会价值的角度来衡量,考虑针对性地提高智财收入的税率。
最后,我要呼吁政府,在迫于资讯霸权国家的贸易压力下加大取缔国内盗版厂商力度,虽然看上去合情合理,但是千万不要让社会公权力沦为帝国主义的爪牙,国内许多智财商品同样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压力,如何考虑在取缔盗版上对于国内外智财商品一视同仁之外,也应该积极考虑支持原版创作产业,提出投资税收方面的政策倾斜,这样才不至于将人民辛苦的纳税收入不当地用作保护资讯霸权国家的资产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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