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等
所谓人人平等指的一是在时间上都是平等的,无论地位高低、官职大小、聪明或笨拙、贫穷与富有、身体健康或残疾,每天都是24小时,不会因为谁的身份特殊就可以多享受几秒,也不因为谁坐牢就减少几秒钟。每月、每年享有的时间都是相同的、平等的。
有人说:无论几万美金或几十美金的手表,它们告诉人们的时间都是一样的。
无论是上万元还是几十元的包,其作用都是一样的,都是用来装东西用的。
无论驾驶的是几万元还是上百万元甚至是千万元的车,都是代步工具,道路和距离都是一样的,都能驶向目的地。
无论喝多少钱的酒,醉了感觉都是一样的。
无论住几十平米还是几百平米的房子,里面的孤独都是一样的。
无论坐头等舱还是经济舱,如果飞机出现了问题,财富多少都阻止不了飞机的坠落。
所以说从人的生存角度讲,尽管生活的方式不同,但人活着的生理机制是相同的,生理需求是平等的。
二在每个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上的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和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不过,以上所说的平等,需要强调的只是享有相等待遇的平等,即相对平等,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绝对平等。因为法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因为在立法上就是不平等的。比如:宪法明确规定,一般公民与身为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公民权利就不同。也就是说人人平等只是相对平等而非绝对平等。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首先,从遗传学角度讲就不可能人人平等。爸妈不同,遗传基因自然不同。
其次,出生家庭不同也不能人人平等。家庭所在的地域、成员的组成、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等等都决定了人与人不可能平等。
第三,个人的机遇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机遇,出门碰到什么人,遇到什么事儿,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因而不可能人人平等。
第四,男女生物学上的差异,决定了男女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有些领域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
所以,史记里陈胜在大泽乡号召起义时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意思是说王侯将相难道是天生的贵种吗?,其认为人生来应该是一样的,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以现代的语意与思想去解读这句话是断不可取的,解读不能脱离当时的时代背景。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确实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有的人起点就是别人为之努力拼搏奋斗一生的天花板。提倡所谓人人平等只是意味着人格的平等,意味着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待遇而已。人人平等是相对的,而不平等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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