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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拾遗新说

(2023-10-14 20:07:22)
据自媒体暴料,10月11日,河北邯郸一街道惊现满地百元大钞,路人笑称不敢捡。报警后只是默默守护。过去这叫路不拾遗。说明路人看见道路上的遗失物不占小便宜、不会据为己有,用来形容良好的社会风尚。
       而如今路人看见道路上的遗失物却笑称不敢捡,为什么不敢捡呢?这不敢捡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值得发人深思的问题。
         窃以为,首先说明路人有了一定的法律意识。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也就是说,路人拾得遗失物后有三大义务。即: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捡物要归还或者上交警察,不然会以非法侵占罪进行处罚!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其次是路人虽说主观上有拾金不昧的想法,并无据为己有的思想,但又怕好心不得好报,怕引火烧身,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捡到钱后,如果与失主丢失的钱对不上数怎么办?到最后怕是跳进黄河洗不清,有嘴也无法解释。恐怕这才是街道现满地百元大钞路人笑称不敢捡的真正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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