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律师宋小林行贿案进展:受贿人李洁之再次当庭否认受贿,并陈述被逼供经过】
(2015-10-14 2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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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律师宋小林行贿案进展:受贿人李洁之再次当庭否认受贿,并陈述被逼供经过】
2015年10月14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洁之(原安徽高速公路总公司财务处长、安徽高速控股集团副总经理)挪用公款、受贿一案。我和宋小林的一审辩护人张鹏律师前往旁听。庭审于上午11时许结束。
李洁之在陈述上诉理由及自行辩护时,对一审判决书认定的“宋小林先后向其行贿130万元”的事实,明确予以否认。他当庭陈述的大致内容如下:
“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第二项,受贿的问题,宋小林行贿130万,是一分钱都没有。审讯的时候,我多次给检察人员讲,他们就不愿意调查。宋小林这130万,是检察人员逼着我承认的,我一分钱也没拿过宋小林的。宋小林行贿的130万,都是他们告诉我的,其中有一笔说我介绍宋小林给王海宝代理案件,我说我根本不认识王海宝,办案人员说:你不认识人家,人家认识你。100万元那笔,让宋小林进入幸运物流,不是他求我,是我求他,他是个律师,进来可以帮助我少犯错误,根本没送钱,逢年过节往来也就是送两瓶酒、一条烟。当时要我讲受贿130万的去向,我实在讲不出来,编了好几个版本,最后编的是:100万交给新安金融入股了,但到现在也没见检察院调查新安金融公司的材料……
办案人员,怀远县的反贪局长对我说:我要求你说别人行贿多少就是多少。检察人员对我讲,像我这个级别的,受贿金额达不到300万,检察院就下不了台。受贿多少的数字,都是检察人员让我讲的,总金额必须要达到300万以上。如果不按他们的要求讲,说要让我家破人亡,让我老婆孩子都进看守所。对我加大审讯力度,不给我吃饭,每天只给我一包方便面,天天饿得没办法;不给我睡觉,每天只让睡一、两个小时,有时侯一连几天不让睡。(被审判长打断)……
特别是宋小林这个事,我一分钱都没有拿过,我一再给检察人员讲,省检察院批捕提审的时候,我给他们说了;蚌埠市检察院公诉人提审的时候,我也给他们说了。”
根据李洁之的当庭陈述,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已明确否认收受过宋小林130万元。另在一审开庭时,也作了与今天二审庭审类似的陈述。宋小林在侦查及一审阶段,亦明确否认行贿130万事实。辩护人已向法院申请复制李洁之在审前的全部供述及一、二审庭审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