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往前一小步就可能变成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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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往前一小步就可能变成谬误
列宁说过,真理只要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都可能成为谬误。
这个是常识,是真理。
这个真理告诉我们,但凡真理都有程度限制范围限制。超出了一定的程度一定的范围,就可能成为谬误。这也是说真理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真理。
好比说,吃水果有益健康。这个一般是对的,但也不是绝对。第一不能多吃。要是以水果为主食,可能就会营养失衡,损害健康。第二不是普遍适用。有些糖尿病重症患者,摄入含糖类食物须以克计量,吃水果就是忌讳。不要说吃多了,有些水果根本就不能吃。
又好比读书有益人生。这个也一般是对的。但是,也有条件。第一要看读什么书。那些宗教极端分子信邪教看邪书,看着看着就成为恐怖分子,危害人类也毁灭自己。第二要看怎么读书。有些人死读书读死书,读成书呆子甚至精神病,同样无益人生。
再好比做人要懂得谦让。没有错吧?美德吧?其实也有条件,也有限制。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事你都一味谦让,将谦让进行到底,就不对。你在排队买票,突然有人插到你的前面,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谦让么?不能!这个时候你的谦让就是纵容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当你的谦让没有影响别人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共的秩序,只是自己做出了一点有限的牺牲,成全了别人合乎情理的更大的利益,只有这样的谦让才是美德。
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一火车。说明真理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能任意发挥,肆意发展。
本老头一上来就说这么一大通哲学问题,熟悉的朋友知道,这是铺垫,后面一定有实情陈述。
猜对了!
上回博文中本老头向大家展示了一些雷人的标语。其实还有一条没有展示。如今我回到江西窝在家里,一日三餐无所事事,便找出来单独说一说,我觉得有更深一点的意义。
请看下图
这是张贴在城市公交车站宣传栏里的标语。
有毛病么?没毛病,扫黑除恶没毛病。
说实话,黑恶真该扫真该除,而且必须扫必须除,而且早该扫早该除。光天化日,黑恶盛行,成何体统?成啥社会?
毫无疑问,扫黑除恶是真理。
只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黑是什么,恶又是什么,一定有准确的定义。运动的边界在哪里,也肯定有明确的划定。在这个内涵与外延之内,扫黑除恶就是正当的,必须的。但突破这个定义,超出这个范围,还是正当的么?还是必须的么?这就值得质疑。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除痞。”这里的扫黑除恶没问题,题中应有之义。但这里的霸是什么,中央有明确定义么?如果把一个强悍的老板,强势的乡绅,甚至强权的领导作为霸,一一除掉,但他们并没有明显的犯罪行为,这就走偏了,扩大化了。特别是最后一句“无霸除痞”,让人不寒而栗。
为啥说不寒而栗?不是本老头自认是痞子,害怕被除掉,而是啥为痞?没有定义。法律上没有,上级文件里肯定也没有。虽然我无缘看中央文件,但凭经验可以断定扫黑除恶的权威文件中不会就此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个,一定是当地从实际出发做出的一种延伸。
估计是当地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在展开这个运动的时候琢磨,我们这里黑恶问题可能不严重,干啥呢?何不借此机会好好整治一下社会秩序,让全体社会成员更为规矩,更为听话。具体整治啥呢?治痞,除痞!痞者,不听话者也!
这就很可怕了!本来是黑恶问题,用过去的话说,是敌我矛盾问题,你这么一延伸,就把人民内部矛盾也敌我化了。
我不知道这个城市是怎么定义痞的。但可以合理想象,小商小贩不听劝阻占道经营,被拆迁户漫天要价拒不拆迁,企业职工不好好干活成天与老板主张权益,小年轻不务正业成天游手好闲,都可能算作痞。甚至多次闯红灯,肆意违章停车,都有可能列在痞的范围。既然是痞,那就要除之。怎么除?比照对付黑恶,用雷霆手段,行霹雳办法?即便温和许多,也够让人胆寒的。
本老头不是小题大做,不是。我觉得许多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上有一个通病,就是在贯彻上级部署的时候,常常以从实际出发的名义,搞无边界的创新。
其实,创新没问题,应当鼓励。但应当明白,许多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属于法治问题,应当牢记边界,不能越雷池半步。
认真细究一下,其实这种无边界的创新里面常常夹带着一些私货。记得前不久中央有关部门严肃指出,维护两个权威有特指性,不是谁的权威都要维护。啥意思呢?可能有些地方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也要求属下维护自己的权威。这就把真理往前多走了一小步。如果认可这一小步,就不得了,就没有王法了。所以中央有关部门立即出声,拨乱反正。
如何从实际出发贯彻执行上级的部署?本老头理解,应当把握一个原则,但凡于民权有利,于民生有利,又符合上级精神的,你就可以干。如果不是这样,只是对官生有利,对官权有利,你就要小心。
回头看这个有创意的标语。对谁有利呢?说实话,对民生民权并无多大的利益,对官生官权倒很有利。这就不好,属于真理往前走了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