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可以做但不能说
(2019-04-02 03: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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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宣传政策大局成熟 |
分类: 时事评论 |
有些事可以做但不能说
先放一则消息在这儿,然后我们就着这个话题来唠唠嗑。
“据澎湃新闻、人民网、《中国青年报》等报道,湖南湘潭多张“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图片上星期在网上传开,被列出的“重点监管对象”中,失独家庭人员赫然在列。”
啥意思呢?就是近日湖南湘潭这个地方搞一个展板图片宣传,主题是扫黑除恶。这个展板图片把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大伙注意,这是扫黑除恶的重点关注对象,不是扶贫扶助的重点关注对象。
不仅湖南,据说山西、河北等近期也接连被曝把失独家庭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这事在网上一传播,舆论就有点非议了。
凭常识判断,失独家庭是悲惨家庭,弱势群体,应当同情,应当关爱,应当救助,怎么可以当做黑恶的嫌疑对象重点监控呢?
老百姓一议论,这些地方的领导反应过来了,赶紧纠错,撤了这些宣传内容;然后赶紧撇清,说是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不是既定方针。
不过,有些事情做了就是做了,再纠还是错。好比泼了一盆墨汁在地上,再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估计这些地方的领导眼下正在惶恐中,担心事情一再发酵,上头震怒,官帽子不保。
不过,本老头倒是很为这些地方的父母官叫屈。他们没有错嘛,没有错。如果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说就怎么做,在保一方平安(扫黑除恶也是保平安的一方面)的工作中把失独家庭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真的没有错。
因为有一个事实摆在这儿,的确有些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绝望之余把自己的悲惨命运归咎于独生子女政策,脑袋里冒出这样的念头:如今我老来无靠,政府当管我呀!于是找政府要说法。政府官员被上访多了,也就烦了,把这个群体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工作做在前头,严防这些人闹事,也就在情理之中。如果你我也在这样的官位上,有保一方和谐稳定的责任,可能也会这样做。
可能朋友你会置疑,个别失独家庭的上访闹事行为怎么可以牵涉到这个群体的全部呢?
这是一个未雨绸缪的问题。有这种苗头,做出预判,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不能算错。
所以我要说,这些地方的官方所为,实为心之所想,情之所迫。别的地方没有打出公开的口号,并不等于他们不是这样想,更不等于他们在实际监控工作中不这样做。
那么,错在哪?
全部的问题在于,官场上的游戏规则,有些事情可以想,也可以做,但不能说。上述湖南等地的官员没有遵循这个游戏规则,这就犯规了。这种犯规属于幼稚病,应当好好反省,学着成熟起来。
事实上,许多事情是这样。
比如防止污染。这是基本国策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地方政府会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但讲的不是所想的。所想所做的是当地GDP的增长。关起门来的时候会对环保部门的同志说,要防止污染,但要有个度,标准不能太高。标准高了,企业都走了,我们喝西北风呀?但这些话不能说,只能做,悄悄滴做。
又比如救助困难群体的低保线。这个也很拧巴。对外宣传要说年年有提高,这是党的好政策,惠及困难群众。但关起门来就要把关,不能一下提得太高。低保太多,财政负担不起是一方面,还会培养懒人,破坏按劳取酬。但这样的话,学者可以说,官员不能说。父母官,不宜这样说。你一个父母官对大众这样说,困难群体情何以堪?
还比如教师待遇。国家规定教师的待遇不低于同资历的公务员。地方官员在公开场合肯定不会否定,还会高调歌颂教师。但财政安排的时候,在顺序上就会优先确保公务员,然后在额度上还要适当优于教师。这是心照不宣。为啥?公务员更重要呀!但官员们绝对不会说,只会做。
如果进一步发挥一下,还可以做更有意思的分析。
人类进化出智慧,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心、口、行三者不一。
人世间的事情,有的可以想可以说还可以做,但凡对别人对社会无害而且不违反道德法律的事情,所谓光明正大的事情都在此列。
有些事情就不能想不能说更不能做,但凡有违道德有违法律的事情,比如偷盗奸淫欺诈,就属于这一类。当然你也可以想,但最好别想,想多了以后又说又做走火入魔,就是找死的节奏。
还有许多事情介于二者之间。
有些可以想可以做但不能说,但凡计谋,都是这一类。
有些可以想可以说但不能做。所有的虚张声势,都是这一类。比如你被人打了,被人坑了,心中忿忿不平但无力回击,为了面子就声称一定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说完就撸起袖子来以示强悍。但你知道,只能到此为止,不能真刀真枪,不然会死得更惨。
还有些可以说必须说但不必想也不必做,有时候还不能做,比如官员们秉公办事廉洁奉公的誓言。你要是说到做到,没有大背景兼大智慧只怕寸步难行。
还有许多啦,本老头一时想不全,朋友们可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