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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造假作恶如何罚他个倾家荡产?
这些日子长生生物疫苗造假问题不断发酵,网上一片咒骂讨伐之声。
许多朋友狠狠滴说,一定要重罚,罚他个倾家荡产。
为啥强调重罚?皆因为以往上市公司欺诈得利,事发之后也会被处理,但处理的结果多半是罚款了事,而且是区区几个小钱,与违法犯罪所得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老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一旦再遇事发,就齐声嚷嚷,一吐为快。
本老头也认为应当重罚,对作恶的上市公司应当罚他个倾家荡产。特别是对长生生物这样谋财害命的公司,应当干净彻底全部歼灭之。
但如何罚他个倾家荡产?是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
这里的关键是罚公司倾家荡产还是罚个人倾家荡产?
罚公司倾家荡产,很容易,退市就是了。上市公司一退市,光环没了,股票立马成为废纸,靠上市圈钱就望尘莫及。这样的公司被打回原形,再要翻身就很难了。
但是,这就够了么?本老头觉得很不够。
请大家看一段采访报道。
有记者问:长生生物会被强制退市吗?
高俊芳儿子张洺豪答:该退市退市。
朋友们,你们从这一问一答中感受到什么?我觉得人家好像不在乎退市,潇洒得很。
为啥?照理不应该呀?因为这个公司名义上是一个公众公司,但实际控制人是高俊芳家族。高俊芳母子占股36%。虽然没有绝对控股,但由于其他股份都很分散,公司的一切由他一家三口掌管。对于自家的公司面临退市的危急能够如此淡然,不觉得奇怪吗?
本老头以小人之心猜猜猜,可能人家的财富不在这个公司了,这个公司已经是个烂壳,是生是死无所谓了。
猜得对么?
嘿嘿,本老头天纵英明,竟然一语中的。
有报道说,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董事长高俊芳之子),持有长生生物1.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目前其已累计质押1.6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5.86%,质押方均为兴业证券。
啥意思,就是这个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大部分没有在自己手上,质押给别人了。干啥呢?换钱呗!
有朋友可能会说,质押换来的钱,如果还在公司运作,人家的财富就还在这个公司。公司退市,股票归零,人家还是会心痛。
可是,朋友们,这可能么?
这个公司的毛利率据说在90%以上,就是说卖十块钱的疫苗,成本只要一块钱,真正意义上的暴利。在大股东掌控一切的情况下,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他们一定会先把自己的荷包装满。不然,如此暴利何来股票质押一说?皆因为自肥之后公司资金运作有困难了,再拿股权来质押贷款,把这个烧红了的锅甩给兴业证券这样的傻瓜。
而且,这个公司的经营者其初衷就是通过欺诈实现暴富。他们当然很清楚随时会出事,公司随时会退市,早就未雨绸缪啦!用股票质押就是金蝉脱壳的表现。当然还会有许多办法将公司的资金悄无身息地进入到个人账户。在对上市公司财务监管严重偏宽偏松的背景下,这个真不难。
本老头认为,当前的环境下,要把公司的财务与控制公司的大股东个人的金库严格区分开来,很难了。尽管内部有董事会,有监事会,还有所谓独立董事,也有股东大会,多半是摆设。而外部有各种各样的监管机构,是不是摆设,大家心中有数啦!
本老头说这些,是想表明一个观点。罚他个倾家动产,如果动真格的,就要封存控制公司的几个大股东的所有个人资产个人账户,然后一一甄别。但凡是公司转入的,除了工资收入,即便是合法的股票减持所得,也要一律没收,用于补偿那些可怜的散户的损失。要知道,许多散户被欺骗倾其所有成为股东,一旦退市,就一无所有了。他们问谁要补偿?证监会会给吗?药监局会给吗?更有那些被注射了假狂犬疫苗的人们,生命处在危险之中,不应当赔偿么?又能赔偿么?
如果按照通常原则,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责任有限原则以出资额承担责任、股份公司责任有限以所持股份承担责任,那就会让这些造假作恶的公司老板笑死。依法经营因为市场原因造成损失应当以出资额承担责任,但造假作恶就是犯罪,经营者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最近证监会已经下令该公司高管的股票不得交易。看起来很严厉,其实呀,呵呵!比如这个张公子,人家95.86%的股票已经质押给兴业证券了,你禁止交易这一大棒打到了谁?兴业证券该死啦!
大家都知道不断有企业造假甚至作恶,其根源不是企业良心坏了,而是处罚太轻了,造价甚至犯罪的成本太小了。要正本清源,造就一个河清海晏的社会,就必须用重典!而重拳所向,就应当砸向那些作恶者个人的账户,叫他们血本无归。坐几年牢还不够,还应当叫他们坐完牢出来之后,没有能力继续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