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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进城留在老家做地主
这回与朋友们说说土地问题。
我一个远房亲戚以为本老头见多识广,经常登门求教。我哩,也不谦虚,有问必答,释疑解惑。
前段时间老家搞土地确权,就是依法确定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然后政府发给一个证书,表示持证者拥有这个权利了。
这是大事。既是大事,这个远房亲戚当然要请教本老头。他的问题是,还要不要老家的土地?
为啥会问这样的问题呢?盖因他一家早就进城了,只有农民的身份,不干农民的营生。他的大儿子大学毕业后到京城去了,还有两个小儿子在身边,协助他在县城开了一家旅店,生意不错。老家有承包地,有许多。他们这个村很奇特,孩子能读书,许多人家随着孩子进城了;还有些人家早些年种粮亏本,把承包地退了,也进城谋生去了,留下几户人家承包大量的耕地。这都是集体的土地。这个集体,实际上就是这几户了。这个远房亲戚是几户之一。这些年他都是雇人种地,成本很大,基本倒贴。如今搞土地确权,他就寻思还要不要这个权。
本老头立即答复他:要,寸土不让!
我跟他说,好好守着,坚持下去,说不定整个村的土地都归你家所有,到时候你就是地主了。你的爷爷不是地主么?你的父亲吸鸦片败光了成为中农,现在好了,有可能在你这一辈再次成为地主。
该亲戚一时不明白,觉得土地是集体的,我怎就可以成为地主?
我跟他分析现存的七户人家,大多是留守老人,儿女都进城了,而且入了城市户口成了城里人。等这些老人走了,土地不就越来越集中,最后集中到你家么?你只要掌握几条,不要入城市户口,叫儿子们多生儿子,就行了。
亲戚走了,是带着疑惑走的。他不相信国家的政策可以让他做地主。
其实呀,我也不相信。我们的革命是打倒地主平均地权的,不是为了培养新的地主。但目前的土地制度发展下去,真的有可能出现新的地主。
朋友们不要呲牙,听我说几句。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个所有者,是最不稳定的。国家所有,所有者很稳定;个人所有,所有者也很稳定。即便这个个人没了,他还有继承人。但这个集体,十几户几十户人家,天天有变化。几十年之后,沧海桑田,说不定只剩两家三家了。这两家三家,也是集体,拥有集体全部的土地财产。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承包经营权几乎无限期无限大。《土地承包法》规定农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都长期承包给农户,到期之后承包户还拥有续订合约的优先权。长期不变就是永远不变 ,所有权几乎名存实亡。
如果出现极端情况,一个集体就剩一家了,这一家能不能拥有原集体所有的土地财产呢?好像可以,而且应当,政府不能剥夺这个集体的财产。
所以本老头得出一个结论,当集体演变为个体的时候,经营权与所有权就合二为一了。于是,地主就出现了。
朋友们,你们说有道理么?
本老头不是没事在这里磨牙,而是想到一个问题。我们的许多政策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既是靠摸,就难免有点盲目,会留下许多漏洞,需要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打补丁。土地制度前无古人今无外人,特色显著,更是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如今土地承包总体有两个要求,一是长期,二是不变。有的三十年,有的五十年。看起来是为了稳定人心,其实也是将这个最棘手的问题延后,让有智慧的子孙去解决。到底是国有还是私有,历史会选择。
本老头有感于此,就奉劝朋友们但凡有条件拥有土地,就不要放弃,不管拥有的是什么权利。土地承包一包就是五十年,几代人啦!你现在不要,到时候子孙想要的时候,没了,谁愿意吐出来呀?那可就有点惨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