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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餐饮价格不是搞市场经济
这几天央视又在抨击餐饮业最低消费的事。
记者暗访了多家酒店,发现要进酒店的包间就必须点满一定的金额,不然人家服务员就说不好意思。当然不是她不好意思,而是你钱少人傻不好意思。
揭露这种现象之后,主持人义正词严地说,酒店设最低消费,还有禁带酒水,都是违法的。违的什么法呢?违犯合同法,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且说这是最高法的意见。
本老头无事生非,就去网上查了一下。最高法今年2月份还真有一个表态,还真是这样说的。
最高法都说了,而且还有一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这个法里面有许多规定,虽然没有写上禁止最低消费、不准禁带酒水的字样,但确实可以引申出这样的意思。特别而且的是,老百姓都反对酒店对食物之外的收费。照理没什么说的。但本老头还是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头。
市场经济,我开酒店做生意,卖的是我的产品和服务,照理想定什么价就可以定什么价,你不满意就不要来就是,何苦国家要限制我定价呢?照此推理,我开个工厂办个农场,生产出来的东西卖什么价都要问问国家问问政府,这不是回到计划经济么?
如果说这是服务行业,有点特殊性,国家应当管制价格,那就好玩了,服务行业千千万,你管得过来么?如果真的管住了,还叫市场经济么?
本老头无意为餐饮老板叫屈。这年月,为富人张目基本是自残的行为,本老头不干。本老头只是觉得要说一个理。什么理呢?就是市场经济的理。
你既然搞市场经济,就要管该管的事,不要管不该管的事。比如对餐饮业,那些事该管呢?卫生要管,不能叫顾客吃地沟油;安全要管,不要让顾客在一个随时会爆炸的场所用餐;公平也要管,不能叫顾客稀里糊涂被欺诈多掏钱。至于酒店怎么收费,只要公开了,事先告知顾客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不要管。这里的关键是公开,而且是事先,这个要管。如果没有事先公开,而是打死狗来讲价钱,那就要管。那不是管价格,而是管欺诈。
为什么政府不应该管餐饮收费,也就是管餐饮价格,那是因为这个行业是自由竞争的行业,没有垄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只应管垄断行业的价格。这个要管,而且要严格管制。因为垄断,老百姓没得选择,你政府不管老百姓就要遭殃了。比如水费、电费,还有汽油费、通讯费,这些应当好好管,不要动不动就涨价。对价格的管与不管,就看是否垄断。人家餐饮本身就处在完全竞争的环境中,顾客会去管它。它收费高,不合理,顾客用脚投票,它就玩完了。当然,如果一个地方的餐饮行业在暗中形成某一方面的协议,比如都禁带酒水要不就收开瓶费,或者都设最低消费,搞价格联盟,那就要管。不过那不是管价格,而是反垄断。
政府甚至最高法去管酒店的开瓶费,规定这不准那不准,实在是管了不该管的事。
为什么政府会管不该管的事?其根源在于简单粗暴的施政习惯。
我们的政府部门习惯了发号施令,觉得那样痛快。照理管理餐饮业,要在反欺诈上下功夫,还要在反垄断上下功夫。只要不欺诈,收费事先告知;不垄断,企业各自为战,它怎么收费都可以由市场调节,而且会调节的很好。只是反欺诈反垄断需要做许多细致的工作,需要像猫捉老鼠那样精心对付那些唯利是图的餐饮老板,很费脑筋,我们的官员没有这个耐心,于是就规定几个不准就完了,多省事。
检讨我们的行政,类似这样简单粗暴的规定还有很多,真应当好好清理一下。群众路线教育不是还没搞完么?可以在这方面下点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