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见大官贪小钱被查处的?
(2014-07-16 04: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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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大官小贪一律平等从严治吏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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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见大官贪小钱被查处的?
反腐败斗争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提出来与朋友们唠唠。
被查处的贪官,其贪腐的严重程度一般与官职成正比。官位越低,一般贪腐的金额就越小;官位越高,涉贪的金额就越大。当然也有小官成大贪的,但没见过大官成小贪。科级干部贪污受贿有个五千八千可能就会被捉起来;处级干部不同,多半要三万五万才会进号子,如果也是几千块钱,一般会退赔了事,外加党纪政纪处分;到了厅级干部,三万五万就不是很大的事了,如果确定就这点事,一般都会内部处理;要是省部级的领导受贿三万五万,如果没有其它内斗的因素,那就不要去说,说出来简直是在表扬他廉洁奉公两袖清风。而按照规定,不论职位高低,贪污受贿5000以上,就要吃官司。
本老头说的可能有点片面,但从这些年揭露的案例看,好像印证了这样的判断。贵阁下有谁看到一个厅级干部受贿三万五万就被捉起来的?有谁看到一个省部级领导贪腐十万二十万就被赶下台的?没有吧!大伙看到的情况是,厅级干部一旦事发,金额总在百万以上,省部级干部事发就是涉嫌千万上亿了。
可能有朋友会说,小官收小钱,大官收大钱,这很正常。大官没人送小钱给他,一送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当然一旦事发就惊天动地了。是有这种情况,但不是普遍真理。从揭露的情况看,实际上许多大官是来者不拒多少不论,不要说三万五万,三千五千他都要。他们的巨额资金有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多半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
可能还有朋友会说,他们大钱小钱都收,只是没发现呀!这就说不过去了,为什么从来就没有大官因为收了小钱而受到查处呢?难道从来就没有发现过?是收小钱不易发现,还是大官收小钱是小节没有关系?显然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说来说去,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我们国家说起来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也人人平等,但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不同等级的官员,可以犯不同等级的错误,他们不受追究的底线是不同的。这一点,也算特色,不服不行。有一个笑话,说科级干部搞婚外情,有一个小三就是道德败坏;县级干部可以有三个,厅级干部五个,省部级干部一般就没限制了,只要身体好,都属于休闲运动。
如今老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殊不知,老虎都是人为豢养出来的呵!首先是组织上默认。有多大的官就可以犯多大的错,贪多少的钱,只要不过份都不予追究。这就使得贪官们越贪越想升官,因为官当得越大就可以贪得越多,而且还越安全。其次是老百姓喂养。老百姓口头上反贪官,但一当牵涉自己利益的时候又千方百计找贪官开后门,不惜用自己的血汗去喂肥贪官,把这些原本的老鼠养得一个个威风凛凛脑肥肠满,成了吃人的老虎。
吃人的老虎是应当干掉。不过有一个问题也要反思一下,如果我们一贯坚持了从严治吏并且一律平等的原则,对官员不论职位高低有错就纠有罪就抓,不论是部长也好省长也好,受贿五千上了犯罪的起点就请他喝茶,搞了一个婚外恋就叫他回家种田,看看还能养成这么大的老虎么?
什么时候老百姓看到这样的新闻,说一个市长因为收了人家几瓶高档酒几条高档烟,东窗事发引咎辞职,说一个省长因为婚外恋被人举报被免去官职,这个官场就有救了,这个社会就有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