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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特色国情埋单德政 |
理论联系实际真的很重要
看到一个新闻,是关于警方乱收费的,说人家发死人财。在下出于正义,还有良知,情不自禁要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
日前,有个58岁的孤寡老人在东莞的沙田被人害了。侄子有良心,赶去收尸,想早些弄回去入土为安。说实在的,人命是关天,不过还要看是谁的命。像这样看门的老头,死了便了,与一只蚂蚁被人踩死没有多大的分别。但当地警方不这样认为,人家觉得人命没有贵贱,都是一样一样的。既然是被人害了,就得找出凶手来,不然,以后人们遇上不顺心的事就去门卫房杀个老头玩,也不好。于是就把这个老头运到市里的司法鉴定中心,作一些必要的鉴定,判断他到底是怎么被人弄死的,以便为破案提供一点线索。
这个侄子大概有点文化,知道一点现代政治,相信虽然又穷又贱,但真没命了,国家还是会站出来作主。于是就悉听尊便,心想真找到了凶手,也好,问问为什么没事要杀我这个可怜的叔叔,有机会打他几个耳光总是可以的,也可告慰告慰死去的亲人。
可悉听的结果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那天沙田派出所的同志通知说,鉴定做完了。这个侄子以为破案有线索了,报仇雪恨的机会来了,就径直奔向派出所。还是派出所的同志有耐心,告诉他破案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一个程序一个程序来,提示他现在要做的事是赶紧去东莞市司法鉴定中心领尸体。这个侄子一听就明白了,没有片刻的逗留就直奔中心。他是一个识大体的人,心想叔叔的死又不是政府弄的,不应为难政府,还是早点处理尸体为好,什么时候破案,警察叔叔忙,急不得,再说吧。可当他有些高风亮节般地提出领取可怜的叔叔时,人家鉴定中心的同志不言语,只伸出一只手,问带了多少钱,接着人家开出一个单子来,一项一项清清楚楚,一共3635元。最后撂下一句话: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钱,免谈!
这个侄子傻了,他搞不明白他的叔叔被人杀死了,不是有人给他钱让他去安葬,反而要他掏钱去做什么鉴定。他寻思我也没有委托什么中心去搞鉴定呀?但人家红色的大印盖在上面,还能讨价么?红色的大印,那是权威。最后这个侄子掏钱没掏钱,不知道。有律师说,刑事案件里,尸检等司法鉴定属于警方收集破案证据的手段,费用理应由公安机关承担,不应该向家属索取。
故事说到这里,许多人抨击警方不该收钱,前文说的发死人财就是这么来的。
俺想说的是,东莞警方收这点钱没有什么不当。
有人揭露说这个中心不给钱就不让侄子把尸体领走,有点挟尸要钱的嫌疑。这就有点过了。执法机关,说一不二,人家是堂堂正正地要,绝不会干这种市井无赖的勾当。在这里大家要明白一个道理,我们遇上困难时,总说要政府做主,做主总要有所表示吧?你看如今的世界,那有干活不要钱的?你被人欺负了,叫黑社会老大出面讨个公道;或者你把人得罪了,叫黑社会老大出面设法摆平,总要出点血吧?如今这么大的事,人都死了,公安的同志牺牲喝酒唱歌的时间来破案,还不要付点辛苦费?
俺尤其反感律师说的那一番话,觉得这个律师天上人一样,不知世事为何物。照这个律师所说,大家都不付钱,被盗了被抢了被奸了被杀了都不付钱,公安的同志吃啥喝啥?公安的同志吃不好喝不好,怎么有精力去破案?这不是小事,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关系到和谐发展。
又说啥?财政拨了钱给公安?每年有不少的预算,管吃管喝还管人手一部小车?哈,这就不了解国情了。我们的国情是,财政永远只是吃饭的财政,穷呀!公安的同志除了吃饭喝汤,是不是还要吃点别的喝点别的?吃好喝好之后是不是还要到有关场所有关地方去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是不是在工资之外还应当努力搞好大家的福利,以便高薪养廉?是不是在方便的时候还要组织大家到世界各地去走一走看一看,以便练就火眼金睛?这都是要钱呀!这些合理的需求,财政能解决么?不能!
怎么办?办法是有的,比如设定一个司法鉴定费,并且规定先由受害者一方支付,找到加害人之后,再一并算账。当然,项目还有很多。只要愿意,就不愁没有财源。阁下你被偷过么?被抢过么?如果不幸遇上了,你一定有这样的体验,被偷被抢的能不能找回先不说,先把报案费交上。报案费,看看,多么名正而言顺。说实在的,人家公安以民为本,只是在几个紧要的地方设了一些收费项目,并没有全面开花。如果有一天人家上门要收保护费,按人头点,也不是没有道理,不要诧异。
在下久经世面,所以很能理解人家公安的难处。当年做行长,看到那些骗子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把戏把银行的钱变成他自己的钱,就怒火中烧,想:这都是人民的血汗呵!不行,得追回来!于是报案。先是公安的同志说,追讨可以,我们经费紧张也。没办法,我们派人跟随,干什么?付账。然后是法院的同志说,经费不够,执行难也!没办法,我们又派人跟随,干什么?埋单!于是合作愉快,皆大欢喜。
我们经常学习社会主义特色理论,好多同志不得要领。上述故事中的侄子没有领会特色的要义,大概学习不够,还可以原谅,上述律师天天在特色中浸泡,也不得要领,搬出什么情理道理法理来,就很说不过去了。
理论联系实际,真的很重要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