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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自收自支约法三章 |
分类: 时事评论 |
看看这里的公权力是如何变异的
4月16日潇湘晨报报道说,河南一位县环保局长透露:“县环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为自收自支人员。”
据说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对某市6县(区)排污费审计时发现,6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人,财政供给人员159人,占总人数的20.8%,自收自支人员606人,占总人数的79.2%。
上述这位局长还透露,这些自收自支人员吃什么?吃排污费!
看到这样的报道,在下有话要说。
可能阁下您不以为然:这有什么稀奇,全国不都是这样?
这就是我们久居庖肆而不闻其臭了,其实这个官场恶疾真正污染社会啦。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之所以一天天破败不堪,都是这些人在啃食着我们的青山绿水呵。
国家设置环保部门,出台排污费,建立这个公权力的初衷是做什么?是限制排污,治理污染。向污染企业征收排污费,实际是对制造污染的企业在经济上的一种惩罚。国务院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实际也是对环境的一种补偿。严格运作这个公权力,排污企业就会尽力减少排污,污损的环境也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
可在这里,污染费变成了人头费,变成一些人的收入来源,变成了一部分人的福利,于是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也。
最深刻的变化是:这个公权力设置的意义就由管理社会变成了解决就业养一大批闲人;这个公权力的职能也由最初的限制污染变成了鼓励污染。
何出此言?道理太简单啦。大部分的工作人员要靠污染企业供养着,污染企业成了环保部门的衣食父母。如果污染企业不存在了,或者虽然存在但不污染了,没有排污费了,这些环保人员吃什么呢?民以食为天啦!所以,在环保部门看来,污染企业最大,比天都大,断断不能没有的。保护它们,使它们顺利排污,就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了。
有了这样的利益兼利害关系,“我们是该保护环境呢,还是保护污染企业?”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言而喻了。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怪象:治污的执法机构变成了污染的保护伞;于是,有的环保局长就说,红色的地下水像红豆汤一样,不仅达标,而且营养丰富;于是,我们的家园就这样昏天黑地了。
有朋友要说了:这133个自收自支人员是个实际问题呀,人家总要吃饭吧?
这就延伸到吏治的更深的层面。要问的是:1、需要这么多人么?2、如果需要,为什么不纳入财政供养编制?3、如果说财力紧张,为什么不紧缩三公消费?4、财力紧张就可以给政策默认公职人员自己去找饭吃么?
尤其这第四问,问到一个吏治腐败的病根上了。我们现今的许多地方,以财力紧张为由,放任公职人员自己找饭吃,名曰自收自支。结果,这些公职人员如狼似虎,运用公权力大肆谋私,既谋小团体之私,也顺带谋小家庭之私。
在这个世界上,可能很难再找到一个这样的国家,鼓励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去开辟财源解决自己的供养问题,曰自收自支!旧时代的军阀有一个响亮的口号,叫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如今我们的特色是:文件一发黄金万两。
国务院每年开廉政会议反腐败,好像说真的一样。其实只要从制度上坚决切断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的联系,使所有行政执法行为与钞票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好多荒唐腐败行为就会自然消失了。
新任总理有一个约法三章,很鼓舞人心。说实话,这三条都点到穴上了。在下在欢欣鼓舞之余,建议增加一条:在政府领域全面清理自收自支人员,一个不留。如果只是承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而对那个占80%的自收自支人员不闻不问,那就是网开一面,让这些虎狼之师毫无顾忌地去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