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滑坡,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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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滑坡,谁之过?
最近,温总理有感于食品安全问题不断,痛批社会道德滑坡。其义愤填膺,其深恶痛绝,让人动容。一个总理,有这样鲜明的态度,老百姓应当满意了。
然而,现在是民主社会,一些老百姓在拍掌之余又会想:这是谁的责任呢?总理是治国的总理,食品生产搞成这个样子,老百姓都不敢吃东西了,总理只是愤慨一番,似乎还嫌不够。
其实要责怪总理也有些说不过去。中国的社会诚信尽失,道德沦丧,人人只为己谋,只向钱看,决非一日之功,而是有其深刻的根源。对那些图财害命的行为,人人口诛笔划是可以的,但要深究其根源,从源头上拨乱反正,恐怕很难。如曰不然,不妨深究一下,看看结果如何。
有些老百姓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有的甚至利令智昏,丧尽天良,谁之过呢?老百姓会说,当官的有权在手想怎么捞就怎么捞,我们没有权,既不能贪污又没人行贿,还不允许我们造造假弄点钱吗?还有这些大盖帽,谁不是仗着手中的权力敲诈勒索,即便执法也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去执法,于是有钓鱼执法和养鱼执法这些古怪的现象。中国自古有以吏为师的传统。当官的、执法的都是老师,老师是这个样,老百姓是做学生的,又有什么错呢?时下这种心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那么,有些当官的和执法的为什么会群起而贪群起而捞呢?这其中也有原因。以大盖帽的钓鱼执法和养鱼执法为例。执法本应用法律去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我国的一些执法者手中也拿着法律,但不是为了人民,而是为了人民币。是这些执法者天良抿灭了吗?也不尽然,是为利所诱,甚至为利所逼。我国的执法队伍,从公安到城管,从工商到质监,他们经费中的一大部分来源于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各地的财政政策明确规定,只给人头费即定编之内人员的基本工资,其余的办公费用和职工的福利就要靠自己去赚了。怎么赚?就是手拿法律去罚款。罚没收入越多,返还就越多。于是。为了利益,执法人员就开动脑筋,有时候就先设陷阱来个钓鱼执法,有时候就先作评估对违法企业不一棍子打死来个养鱼执法,有时候就干脆像一些交警那样如狼似虎上路拦车抢劫了。
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一旦与他们自身的利益有了瓜葛,执法就很难保持公正性,执法人员以权谋私胡作非为就会成为必然。那么,各地的政府为什么要实行这样的政策呢?其中也有苦衷。一来财政永远是缺钱的,让执法人员去创收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二来把执法与执法人员的利益挂起钩来,可以调动执法人员执法的积极性。执法是极辛苦的事,还要得罪人,还有一定的危害性,不用利益去刺激,法律就更会像稻草人了。
难道吏治只能靠利诱而没有别的办法吗?现行体制之下,似乎还真没有更好的办法。官方说的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制约渠道有许多,比如人大监督,纪委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还有组织监督也就是上级监督。大家知道,这些渠道似乎都不怎么管用。目前的状况,人大对各职能部门履职的日常监督不持续、不规范,纪委的工作重点在上级交办,人民群众在投诉无效的情况下大多明哲保身,而许多媒体更不敢轻易揭短,它的主要责任是高唱赞歌为当地领导加分,至于上级领导,为了自己的颜面和利益,自然对下属倍加爱护,即便发现部下有不轨行为也是关起门来痛打一顿,对外宣称绝对是好孩子。
追根溯源,归结为制度问题。其实,民主监督不够和因此造成的对权力的放任是当前中国社会一切乱象的病根。应当在这方面作些改进,作些建树。
第一、改革财政供养制度,全额拨付执法费用,切断执法与执法者利益上的关系。
这是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最轻而易举的办法。令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么一个既简单又管用的办法各级政府就是不去实行。这里面的蹊跷恐怕难以与外人道。财政方面没积极性是一个原因。无论穷地方还是富地方,财政总是缺钱的。因为要用钱的地方太多。再说,钱总是越多越好。执法机关没积极性也是一个原因。财政全额拨付固然好,但这是一个死数字,没有任何想象空间,让自己拿了法律去创收,就大有可为了。
要实行这样的改革,关键还是要财政公开。各级财政每年向人大全盘报告上年财政的收支情况和本年财政的预算情况。经人大审定的预算,才能支出。经人大审定的决算,才能结账。而且,这里要突出细节,把收入和支出的明细尽可能地一细再细,细到购置多少车辆、吃喝多少费用。如此,各级财政置于人大的严密监控之下,书记市长(或省长县长)不能随意花老百姓的税款,既不能大笔一挥拿去搞政绩,又不能偷偷摸摸拿去搞腐败,他们就不会老是盯着这几个钱了,财政开支就能满足正当的需求,执法部门的费用就能得到保证。
第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由人大的各个专门委员会监督各执法机关,要求各执法部门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人大对政府工作人员可以行使真正的任免权,对贪渎的公职人员可以行使真正的罢免权。
现行的法律对此都有明确的支持。但问题是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二者之间常常不是一回事。这是中国国情的一个侧面。如果说在别的领域存在这种脱节的现象还可以有一个改进过程的话,人大对政府监督职能的虚拟化则应当立即予以纠正。搞好吏治,仅靠教化是不够的,仅靠上级的监督也是不够的,必须靠民主的力量。而发挥人大的作用,正是当前体制下最为现实最为可行的办法。
综合上述的分析,我国社会道德滑坡乱象丛生的根源还在于吏治不严,而吏治问题又源于对公权力监督制约的力量不够,也就是民主不够。事实上,我国是有一套民主制度的,只是这套民主制度没有发挥好作用。在当前世界民主潮流的冲击下,在国内道德滑坡乱象丛生的危机时刻,我党应当改革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应当发挥人大的民主监督作用,以保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