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北闱,适逢丁酉年,亦称丁酉顺天乡试。
正考官曹本荣副考官宋之绳,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
或欲结权贵,或贪财纳贿,公然考场内互翻试卷,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
京官三品以上子弟无一不取,但也有人花了银子没考上,于是投状叫冤。
发榜众人不服,议论纷纷,考生集体哭文庙。给事中任克溥奏参“中式举人陆其贤用银三千两,送考官李振邺、张我朴得中”。
顺治帝闻奏大怒,立即令都察院会审。结果审出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受贿属实。 十月二十七下旨:“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芬,举人田耜、邬作霖俱著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俱徙尚阳堡。”
十一月十一日顺治又谕礼部:“今年顺天乡试榜后,物议沸腾,同考官李振邺等,中式举人田耜等,贿赂关节,已经审实正法。其余中式各卷,岂皆文理平通,尽无情弊?尔部即将顺天乡试中式举人,速传来京,候朕亲行复试,不许迟延规避。”
顺治十五年正月十七日太和门复试, 考题顺治钦定。士子们被押入考场,顺治监试。二十五日宣布苏洪浚等八人被割除功名,米汉雯等一百八十二名仍准会试。
四月二十 三顺治在太和门亲审余犯,痛加申斥后“俱从宽免死,各责四十大板,流徙尚阳堡。”
丁酉南闱科场也不干净,北闱乡试案发不久,给事中阴应节奏”江南主考方犹等弊窦多端,……物议沸腾。怒气尚未消,闻此顺治更是怒不可遏,立即传旨:“方犹等经朕面谕尚敢如此,殊属可恶。方犹、钱开宗并同考试官俱著革职。”下令总督郎廷佐清査此案。
丁酉科江南乡试主考官是翰林院侍讲方犹,副主考翰林院检讨钱开宗。榜上虽多是江南名士,但不少是贿赂考官而中的,士议哗然。落第士子们群集贡院鼓噪,扯破榜文。有人还贴了一副对子:
孔方 主试付钱神(指考官方犹和钱开宗),
题义先分富与贫(命题出《论语》“贫而无谄”)。
并将“貢院”的“貢”字中间加了个“四”字,改 成“賣”字;“院”字用纸贴去“
阝”旁,变成“完“,“貢院”变成了“賣完”.
并作《黄莺儿》词、《万金传奇记》和打油诗揭露讽刺。
江宁书坊店还刻了一部《万金记》,以“方”字去一点为“万”,“钱”去边为
“金”,讽刺两位主考官。长洲尤西堂侗作了部传奇《钧天乐》揭露考试行贿买通关节,还流传到京师,闹得满城风雨。
顺治十五年二月庚戌,顺治在中南海瀛台亲试江南正副榜举子。 举人都身带刑具,由军校持刀监视。 ”复试以《春雨》五十韵为题,,,考生吴汉槎者战栗不能握笔“唯18岁的张玉书从容抒写。
这次吴珂鸣文列第一,点为解元。他文笔确实不错,其中“不为朝廷不甚爱惜之官,亦不受乡党无足轻重之誉”传诵一时,被誉有宰相风度。据《池北偶谈》顺治对吴珂鸣大加赞赏,赐他进士及第。
二十四日公布结果,原录取120名举人,二十四人罚停会试;十四人文理不通,革去举人;只汪溥勋等七十四人准许参加会试。
因方猷、钱开宗出任江南主考时,顺治曾当面警告,要他们敬慎秉公,倘所行不正,决不轻恕。而刑部却以为顺天科场案中,同案犯王树德等从宽处理,方猷等或可因缘解脱,便迁延观望。在顺治帝严旨催促下,方猷、钱开宗才被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同考官十八人,除已死之卢铸鼎外,全部处绞刑。举人方章钺等八人,各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宁古塔。审理此案的刑部尚书、侍郎等也因“谳狱疏忽”受了处分。

(嘉庆22年二甲进士庄瑶殿试卷
江南贡院馆藏)
考生吴汉槎(吴兆骞1631-1684)闻名江南的诗人,因复试吓得“战栗不能握笔”交白卷,被流放宁古塔。 吴汉槎向好友顾贞观求救,“塞外苦寒,四时冰雪。呜镝呼风,哀前带血。一身飘寄,双鬓渐星。妇复多病,一男两女,藜藿不充。回念老母,茕然在堂,迢递关河,归省无日……“
无锡人顾贞观(1637-1714)也是江南才子。写了两首《金缕曲》遥寄好友吴汉槎,情真意切,纳兰性德读后深为感动。顾贞观趁机请纳兰性德营救吴汉槎。纳兰性德初以“此事三千六百日中,我当以身任之”搪塞。顾贞观诘问“人寿几何,公子乃以十载为期耶?!”
纳兰性德惺惺惜惺惺,就求父亲明珠帮助,并和老师徐乾学等出钱,终醵金两千,以认修内务府工程名义赎罪,于康熙二十年赎回流放了24年的吴汉槎,一时传为佳话。 另据孟心史考证“丁酉狱蔓延几及全国,以顺天、江南两省为巨,次则河南,又次则山东、山西,共五闱”。亦有学者认为,此案是清初打击汉族士绅的政治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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