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界定股权管理工作内涵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2024-05-08 11:45:45)中国石化根据国资监管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将股权管理的工作内涵明确为:对股权形成、股权变动进行过程管控,加强股权统计、分析和评价等日常管理,以及对参股股权实施投后管理。实践中,对于全资、控股法人子公司,主要侧重国有产权登记、交易流转处置和法定程序履行;对于参股企业,重点是打破“灰箱”状态,紧盯“投、管、退”关键环节,做到派得进人、管得住事、防得住问题,坚决防止“只投不管”。
加强股权形成管理。加强对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投前审核,规范各方股东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我方控制力与持股比例合理匹配,避免投前投后管理脱节。在控股情况下,尽量减少《公司法》规定之外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通过的内容。对等持股情况下,谨慎分配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职责,避免出现公司治理僵局。一般参股情况下,特别是持股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情形,重点考虑维护我方作为小股东权利,尽量争取对担保、投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并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条款中明确股利分配、股东审计、股权退出等相关内容。
加强股权变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国资监管工作要求,制定《中国石化境内股权变动涉及国资监管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股权转让、企业增资、无偿划转等经济行为,依法合规操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除特殊情形外,对外转让国有股权、所属企业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新股东应当进入从事中央企业权益类业务机构公开进行,做到应进必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
加强股权风险管理。筑牢股权投资风险防范意识,推进股权基础管理与风险预警处置深度融合,加强对所出资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变更、经营环境重大变化、侵害股东利益行为等异常状况的监控,剖析原因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重点做好低效、无效参股股权清理处置,明确退出标准,符合停产停业1年以上、连续3年亏损且扭亏无望、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分红等8种情况的股权,如不属于战略性持有或处于培育期,且预计无法改善提升的纳入参股压减库,按季跟踪在库项目清退工作进展,按月督导年度清退计划落实。2020年以来,清理退出低效无效参股股权70项、回收资金12.23亿元。
加强参股投后管理。建立“派出人员履职台账+重大事项管理规则+股权收益分红台账”三类清单管控机制,强化资本层面监管。派出人员履职方面,逐步增加专职董事、监事占比,以任前和定期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以召回约谈和述职强化考核激励约束。重大事项报告方面,指定重大事项报告联络人,充分授权放权,分级分类设定管理权限,提升管理运行效率。收益分红监控方面,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测,如未明确股利分配政策,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并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