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理解“1+n”双层运作平台模式?
(2024-03-28 16:02:09)郑秉文:我国划转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模式构建的“1+n”双层运作平台模式,“1”是指中央政府成立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n”是指地方各承接主体。“1+n”双层运作平台模式下,中央和地方两级平台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相互协调。
从收益性、安全性、积极性的三个维度出发,《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层面将累计现金收益的50%委托给中央层面进行投资运营,对其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的范围及投资比例做了规定,并提出对其委外的投资管理机构的考核要体现长期投资的导向(3年)。与此同时,《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地方层面剩余部分的现金收益的投资运作范围限定为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
在“1+n”双层运作平台模式下,各省承接主体的历史渊源、发展现状、专业能力、人才储备、风险控制、监管能力等条件参差不齐,差异很大。因此,《暂行办法》确定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模式符合目前的基本国情、省情、市(市场)情,符合激励相容机制设计理论。
此外,其也符合目前“1+n”两层平台模式下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的监管模式,即财政部会同人社部对中央层面的平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实施监管,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本地区各自确立的作为投资运作管理平台的承接主体实施监管,同时接受财政部和人社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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