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度建立5年,实施效能如何?
(2022-09-30 15:31:22)江苏省政府此次提交的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除主报告外还有17份附件、20份报表,是迄今为止最完整全面的国资家底报告。这份详实报告根据2018年省委有关意见精神提交。该意见要求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赋予人大监督新职责,其中不仅明确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及就一个专项报告作口头报告,还要在每届省人大常委会届末年份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
制度建立5年,实施效能如何?省财政厅厅长张乐夫介绍, 5年来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指导推动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有所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实现质的提升。其间,江苏省基本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率先在全国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和监管,开展了十年一次的资产清查及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评价,并积极探索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资产的计价管理。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4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先后听取审议4个专项报告,实现了对4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的首轮全覆盖。本次专题询问“期末考”在届末开展,事先进行了广泛专题调研和意见搜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询问问题,不少人大代表、企业界人士提出了意见建议。
现场询问直接而坦率。“在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时我们注意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陆永泉举例说,一些部门单位的设备未入账或闲置、一些资产因未开展清查盘点导致账实不符、房产土地未办理权属证明或房产出租处置收益受损。此外还存在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流失的问题。
“确实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这些问题。我觉得主要是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业务水平和管理要求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张乐夫表示,将借推动《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之机,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入账、责任追究等相关要求,同时根据财政部将出台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化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新五类”资产管理制度之机,研究制定江苏省制度规定;具体落实上通过研究计价办法,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正确反映好国有资产价值,进一步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入账。
既要账目清楚,还要提升使用效能。张乐夫透露,已获批设立的省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对省级各类闲置资产、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资产探索统一实施管理、统一调剂、统一处置,并同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平台。在现有省级政府公共仓基础上,一个网络公共仓正在筹建,未来将实现存量资产调剂、共享、盘活、利用,并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平台逐步实现省级和各市县公共仓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