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实现监督“全覆盖”
(2022-06-29 10:10:51)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全省13个市(地)及部分县、区建立了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均开展了听取和审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各级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完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内容,国资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