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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的层次

(2015-12-14 12:02:02)
标签:

杂谈

     本报评论员 徐迅雷

 

最终,林森浩被执行死刑。这是20151211日,距离发生于20134月的“复旦大学学生投毒案”已近两年半。曾是一个学医的高才生,沦落到成为投毒者,林森浩又是如何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的呢?在死刑复核结果出来之前,央视记者对林森浩进行了专访,他说:“简单地讲就是我的层次不够,精神境界不够,觉悟还没到。”

 

因为一点小小的矛盾,就在饮水机里投下原本用于实验的剧毒化学品,将大学室友毒杀,这个层次、这个精神境界、这个觉悟,哪里是“不够”的问题,完全就是一个“负层次”。林森浩说:“我当时的那种状态,我个人的修身不足,我是无法阻止的。”修身如果仅仅是“不足”,那也不足以去杀人,然后把自己送上不归路。

 

人是需要一点灵魂的。一个完全“丧魂”并且“落魄”的人,一个完全不对他人负责、不对自己负责、不对家人负责、不对学校负责、不对社会负责的人,其身上根本就没有“精神器官”。作为一个学医的研究生,林森浩只研究“身体器官”,不研究“精神器官”,不知道“精神器官”,自己更是不拥有“精神器官”。一个人没有“精神器官”,结果必然是没有人文品格,没有精神信仰,没有心灵灵魂;人,也就不成为“人”了,谈何“层次”。

 

在刑法意义上,林森浩一案是简单的,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案子,死刑当然是民间所言的“罪有应得”;但是,林森浩之人,在社会意义上是复杂的,折射出太多的问题,教育的问题,立人的问题,信仰的问题,灵魂的问题,太多的问题都活生生地成了问题。而这一切,都与人的“精神器官”是否健康紧密相关。

 

大学生杀人案,并不仅仅是林森浩一个案子,除了迄今没有破案的“清华学子朱令被投毒案”,此前还有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的马加爵,仅仅因为打牌发生口角、生日没有邀请他等原因,先后几天连杀4名同学;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驾车撞人后,连刺伤者8刀致其死亡;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大三男生,手持菜刀砍死同宿舍的室友……他们不是你的亲戚,不是你的同胞,不是你的兄弟姐妹,但他们是你的同类、你的同学甚至是你的室友,多大的仇怨要“以命相抵”去杀死他们?这背后,有多少“十万个为什么”?

 

有人戏言:“遥想当年读大学,跟室友多少闹过一些矛盾,感谢室友的不杀之恩!”在人类世界,普遍失去精神信仰的情景是非常可怕的。没有信仰,就没有敬畏;没有信仰,就没有底线;没有信仰,就没有灵魂;没有信仰,就没有人心。我们无法想象,如果遍地是暴戾之气,遍地是欺瞒诈骗,遍地是假冒伪劣,那是何等的可怖、可悲、可恶。

 

如何杜绝出现第二个、第三个林森浩?学医的林森浩已经告诉我们:仅仅依靠医学,那是医不了灵魂的。信仰、灵魂、情怀,都是重要的“精神器官”,我们需要一场灵魂重建,从小开始,从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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