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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又塌楼了。
不幸的是,几天前遵义一居民楼垮塌、“中国好邻居”挨家敲门挽救全楼人的情形,并没有在这次的塌楼事故中再次出现。灾难不期而至,众多生命在14日凌晨6点多的这场塌楼事故中被埋;随着这幢9层楼的居民楼倒塌,家,顷刻化为废墟。
据报道,垮塌楼房为C级危楼,于1994年建成,近两日遵义连续降水,发现房顶有渗水。不幸的惨剧,用坚硬的事实证明,在早已埋下房屋安全隐患的危情面前,“好邻居”是偶然的,“敲门能量”是有限的。这就是灾难无情的最大特征。
但是,就这两起楼房坍塌事故来看,它所带给人们的灾难与不幸,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是20世纪90年代重速度、轻质量,重效率、轻生命,在一幢幢建筑拔地而起时就埋下的时代泡沫。只不过,在二三十年后的今天,随着这些泡沫破灭之后的原形毕露,这些建筑出现了报复性的质量问题,人们在用鲜血和生命,为那个时代浮躁的泡沫付出沉重的代价与惩罚。
遵义官方在通报前一次塌楼事故的原因时称,房屋基础不稳,建材均未达标。但同时也强调了连日降雨、地基沉降等因素。应该说,事故原因的分析是客观的,但对于自然条件的表述,终归给人有牵强之感。
其实对于楼房建筑的质量安全来说,除了特大山体滑坡、地震等毁灭性自然灾害,真正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非常有限。一般情况下,连日降雨导致地基沉降等问题,都只是豆腐渣楼房出现坍塌的诱因,属于必需在建筑设计、建设等标准中考虑在内的因素。所以应该说,两起塌楼事故,都是人为的因素所造成的,相关责任人都应该受到法治的惩处。
但是,如何将事故本身的责任认定,与那个泡沫化的城市发展过程中集体埋下的时代隐患,既区分开来、又联系起来;如何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与防患于未倒未塌的生命兜底责任,既区分开来、又联系起来,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职能部门的责任跟进与法治跟进。绝不能停留在民众生命的付出,与这个建筑本身责任人的法治代价这二者之间。
贵州接连发生的楼房倒塌事故,实际上给全国建筑质量监管敲响了沉重的警钟,也给更多住在泡沫楼房里的居民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作为那个时代城市快速发展中留下来的建筑质量隐患,不管当初是私人建造,还是分配住房,经过住房改革之后,它们大都已经成为商品房,人们手上拿的都是70年产权的登记证,里面住的大多是在经济上相对弱势的一个庞大群体。如果今天的房屋管理已经无法弥补质量上的漏洞,那么,这个社会至少必须保障住在这些楼房里的人们生命无虞。
灾难以及灾难隐患面前的正能量,不可能都寄托在“好邻居”身上,而应该寄托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与担当上。我们在给“好邻居”点赞的同时,眼下急需做、可以做到的便是,给全国的旧式建筑楼房作一次全面的体检,大大简化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过程中繁琐的程序,真正让民众住得踏实,住得安心。
所谓正能量,所谓灾难无情人有情,最根本的应该体现在这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