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猫。一只公猫。一只叫香香的公猫。
我的猫。
五、六岁时,在外婆家首次见到了猫,很羞怯的一种动物,看到我急急找,便慌慌躲,总是藏在高大笨重的碗橱下面,某个看不到的很深的角落。于是我便不出去和小朋友们玩了,静静守着碗橱,候着它出来。它愈发慌了,终于逮了个空,窜出门去,一溜烟不见了踪影,空余身后一声长叹。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就惦记上了。可母亲有洁癖,并不愿意养猫,便去找了外婆。外婆一双慧眼,早瞧出其中端倪,只说,等老猫下了小猫,给我挑一只漂亮的便是。
仿佛等了好久好久,终于有一次来到外婆家,惊喜地看到老猫身边躺着好几只小小的猫咪。便去回了母亲,央了外婆,仔细挑了只四蹄如雪,身上白里略杂有些黑,额头上有着“王”字花纹的神气小猫。母亲嫌母猫下仔,这可巧是只公猫,在小猫群中显得活泼又扑腾。
用网线袋小心装着,小心抱回家,小心安了个窝,时时刻刻守着,一举一动都看得着迷,惹得母亲极烦:“还不做作业去!再看,我就把它送回去!”
只得乖乖去读书,心却仍在猫窝边。
想为它起个好名儿,想来想去,终归学问不够,最后取了个女里女气的名字:香香。众人一致摇头,并不认可,如母亲自始自终呼之“咪咪”,我也不管。反正我的猫,我就叫它“香香”。
及至现在,我心下了然,这辈子总归是学问不够的了,每每起个网名,挖空心思,抓耳挠腮,脑汁绞干,而笨名迭出。可见“起名无能”一派的帽子是摘不掉了!
不像老猫,机警得无法亲近,令人憾憾。我的小猫我作主,起始便溺爱无边。虽说如此溺爱,未必全是猫之所需。如抱。
抱猫,很讲求技巧。老猫运输小猫,靠嘴巴衔,衔的部位是小猫的上颈。这个部位,只要人们帮它们轻轻搔痒,老猫小猫都喜欢的。
我的小猫也是如此,但这只是联络人猫感情的前奏,我的目的是抱猫,享受这轻柔温暖的触感。可那时小猫是满地乱跑的,脚爪踩哪是哪,满爪泥印。不像现在圈养在家中,可以洗得干干净净。我又极喜抱猫,一抱即两袖猫爪印,难免又得挨骂。怎么办?我就想出一个妙招:让猫四脚朝天,供我抱。
问:哪种四肢动物愿意如婴儿般仰面被人抱?答:没有。
就是婴儿百来天后,脖子硬了,能直竖了,也是喜欢竖抱胜于仰面躺着抱的。我幼时有句名言,族中无人不知,便是“站起来抱抱”。
可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就偏偏挑战了这个猫族传统。可怜小猫一遍遍反抗,我一遍遍镇压,有次锐利的猫爪狠狠划过手背,留下很长一道血印,我没有气馁,没有放弃,更没有告诉父母。这道疤至今仍留在我的右手,是我的猫给予我的爱之信物。愈爱,愈伤,自古亘然。
好习惯,从小养。经过不懈努力,仰面抱姿终于成功了!从此,此猫从小猫中猫至老猫,都能接受我特有的拥抱与爱抚,搔痒部位也从上颈扩展到下巴,一挠胸颈,它就将脖子软软地往后仰去,闭着眼,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一付享受的样子。
喂饭了,如果有鱼,我会优先帮它取了头尾,淋上鱼汤,搅拌后端到橱下。它早就闻着味了,急不可耐,围着我团团转,喵喵叫,尾巴翘得又直又高。
待它风卷残云已毕,我们仍在吃,它便会来到我们桌下,看我们再扔它些骨头。我趁大家不在意,故意将鱼肚皮吃得极马虎,留些鱼肉在上面,遮遮掩掩扔给它。它立即扑上去,一边大口吞咽,一边蹭我的鞋啊腿啊,那种无言的快乐,大概只有我与它明了。
猫于夜间捕鼠,就有晚归的习惯。乡下的房子高大而空阔,即使不养猫的人家,也会在正门左侧留一个“猫道”,中间曲折,只有身体柔韧的猫能在其中转个弯,再钻进来,其他的大型野物就只能望洞兴叹了。
我总在天黑前后四处找寻,一定要确认小猫回家了,再拿砖块堵上猫洞,省得它半夜出去,被野物欺负了去。一天母亲嘀咕了一句,养猫不抓鼠,养了有什么用?
第二天一早,天还未大亮,母亲如常起床,刚穿了衣服,踩上鞋子,就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什么东西?!”忙问她怎么了,她说鞋子里软塌塌的,有东西。父亲拿起鞋子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只大老鼠,比咱家小猫小不了多少!
大家围观,都啧啧称奇,想来小猫生平第一回出手,就为争口气,居然找了个如此硕大的对手!在灶口找到仍在酣睡的小猫,果然嘴角血渍犹存。母亲喃喃骂了声:“臭猫咪,吓了我一大跳。”中午却出人意料地为它加了餐。
从此,家中的大小死耗子便隔三岔五地出现,地点不一,但总能让人看到,炫耀?邀功?我不知道。猫有猫的心理,它是如此证明它是有用的吧。一只有自尊心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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