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回家路(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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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回家路(43)
(2023年03月29日

第六章
2.
昨天是闰二月初七,是她离开我10年又四个月的日子,她长眠,我常念。
我和她能够走到一起,首先是母亲的意愿,是母亲提出来的,也是我完全同意了的。她是母亲的亲侄女,小的时候没有读过几天书,在能劳动的时候,就开始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
我们的婚姻关系,是我当兵时间不久,二哥骑着自行车带着母亲去舅舅家,和舅舅商量确定的,选定的介绍人是一位堂舅。
1980年9月20日,我在小洪沟野营训练结束时,营长给我请假,让我回家看望父母亲,路过她家,进去看舅舅、舅母和她,大约待了10分钟左右的时间。那时候的丫头羞脸大,我没有和她单独说一句话。
我坐上三轮摩托车回头望去,她一直站在门口的一块大石头上,望着远去的我……
她不会写信,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也没有对我说过一次“我爱你”这三个字,但我知道她的心中,始终是爱着我的。在我们风雨同行的30年里,她所做的一切,都证明了我的判断是百分百的正确。
我们的婚姻也遇到了曲折,那是1981年1月新《婚姻法》实施后,部队号召要解除近亲恋爱对象关系,当时,我相应部队的号召,写信给舅舅提出解除这门亲事,致使出现了很复杂、很难解决的局面。
自此后母亲一病不起,她的心里也压力山大。后来我们结婚后,她给我说:在那段时间里,她吃不下,睡不着,一头头发差点都掉光了。天不亮,就和村里的其他媳妇、姑娘上山拾发菜,回家后吃上几口饭,就去参加劳动。
还是母亲有办法,及时的让四姐、四哥去了部队,了解我的真实想法,找部队首长给我做思想工作,一定要挽回这门亲事。
四姐和四哥来部队,说了母亲有病的情况,给我讲了利利害害的关系后,我开始犹豫了。去找连长姚志忠,如实的汇报后,姚连长亲自到四姐、四哥的住地,很坚决的说:我个人的意见,这个关系不能断,如果真的要断了,你母亲和你舅舅家的关系也就断了,新《婚姻法》讲的是实施以后不能再近亲结婚,不是说已经近亲结婚的、已经确定的近亲对象必须都要解除了。姚连长最后说:小马,按照你姐姐和哥哥说的办,合情合理,也不违法。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给四姐、四哥最后回答是:我想通了,再不会反复,就看你们回去,给舅舅咋说。
后来,母亲又请我大姨夫当“保媒”,给舅舅和舅母说话,才把我和她的事稳定了下来。
记得我去兰州出差时,我给她买了一双黑色的“青年皮鞋”,给她送礼的时,还算是一双最像样的鞋。那双鞋她没有怎么穿,但一直当一件珍品保存着,今天还在她的箱子里放着。
当时的礼钱说了600元,不算是最高的,也不算是最低的,是一般的。实际上只送了300元,欠下的300元,说结婚后给。记得当时送了一个棕色的皮箱,有几件衣服,几双鞋袜,两个照脸镜子,两个铁皮壳的保温瓶和两个洗脸盆,再啥也没有。
舅舅、舅母给她陪了两个大木箱子,两床被褥,还有一些衣物,在当时,算是陪的最多、最好的了。我家从平房往楼房搬的时候,那两个木头箱子也没有舍得送人,搬到了楼房里。
1982年1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我和她结婚,结婚的房子是大哥家的伙房(那时大哥家已经搬到了羊路公社)。婚房里就有一个炕,一个锅台,墙上贴了几张画画,再没有任何家具。
结婚第二天早上,她把自己拾发菜买的一块上海牌手表给了我,她说:这块表是我拾了三个月发菜,120块钱买的,我一个女人戴表干啥,你戴上。
婚后,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共同生活了30年,除了因为我吸烟、打麻将,她说我,有时候嚷的凶一点,但从未有破情的骂过一次,更没有打过一次架。
她是内向型性格,不善于表达,做人做事很低调,虽然买的衣服都是很便宜的,但穿的总是干干净净,大大方方,没有穿过一件奇装怪服。她会使用缝衣机,孩子们的衣服都是她自己裁剪,自己缝制的。她的信仰非常坚定,即便是再忙再累,都要把当天的“功课”按时完成了。
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当我们的孩子都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日子过得不再那么紧的时候,她却患上了无法治愈的“透明细胞癌”。2012年4月25日发现,4月28日在县医院紧急手术,后来两次到北京治疗,也没有挽救下她那年轻的生命,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012年11月20日(农历十月初七)早晨的6时50分,时年53岁。
爱是生活、是陪伴、是守护。 我们能够经常在一起,就是家在城关乡居住和我在县人大机关工作的那几年,能够天天见面。后来我搞生态移民,早出晚归,连坐到一起说说话的时间都没有。我的胃一直不好,在外面很少吃饭,每天晚上不论我回家多迟,她都坐着等我回家,给我做我最爱吃的洋芋揪面。
她病重的那段时间,我的心已经成了水……
她走了以后,我的两鬓一夜之间全白了,对她的思念没有淡化,没有停止过,梦见虽多相见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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