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主义与教育》之二十一
(2024-02-13 12:47:02)| 分类: 书海泛舟 |
6.但是,我所要引出的教育上的教训,主要的并不是说,如果学校的种种条件支持发现式的学习,而不赞成把别人给他们注入的教材贮藏起来,教师就会感到工作不那么辛苦和劳累了;也并不是说,这样就能使儿童和青年享受到个人知识成果的快乐——虽然这种结果是的确有的,也是重要的。我所要引出的教育上的教训是,思想、观念不可能以观念的形式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当一个人把观念告诉别人时,对听到的人来说,不再是观念,而是另一个已知的事实。这种思想的交流也许能刺激别人,使他认清问题所在,提出一个类似的观念;也可能使听到的人窒息他理智的兴趣,压制他开始思维的努力。但是,他直接得到的总不能是一个观念。只有当他亲身考虑问题的种种条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时,才算真正在思维。如果父母或教师提供了刺激思维的种种条件,并且参加到共同的经验中去,对学习者的活动采取了同情的态度,第二方面的人为了唆使学习者学习所能做的工作,就可以说都做到了。其余的事情要直接有关系的人自己去做。如果他不能筹划他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自然不是和教师、 同学隔绝,而是和他们有联系),自己寻找出路,他就学不到什么,即使他能背出一些正确的答案,百分之百正确,他还是学不到什么。我们能够向学生提供数以千计的现成的“观念”,而且的确这样做了,但是我们一般并没有尽很大努力使学生在有意义的情境中学习,在这种情境中,他自己的活动能产生观念,证实观念,坚守观念——即察觉到事物的意义或联系。这样做,并不是说教师可以袖手旁观;而是要教师不把现成的教材提供给学生,然后用心听他背得是否正确,替代的方法并不是要他保持沉默,而是要共同参与学生的活动。在这种共同参与的活动中,教师是一个学习者,而学习者,虽然自己不觉得,也是一位教师——总的看来,无论教师或学生愈少意识到自己在那里施教或受教就愈好。
7.所有比较成功的教学方法,虽都承认必须把学得的观念应用 于实际,但是,有的时候应用观念的练习还是作为一种方法,使已经学到的知识固定下来,并且获得更多的运用知识的实际技能。这种结果是实在的,不可轻视。但是,应用学得的知识的练习,首先应该具有理智的性质。我们说过,思想仅仅作为思想是不完全的,它们至多是经验性的,它们只是暗示和迹象。它们是对付经验中情境的观点和方法。思想在实际的情境中运用以前,缺乏充分的意义和现实性。只有应用才能检验思想,只有通过检验才能使思想具有充分的意义和现实性。思想不经过运用往往自成一个特殊的世界。值得怀疑的是,那些把心理孤立起来,和物质世界对立的各派哲学,其根源是否因为有一批关于思想和理论的人制造了大量观念,而社会条件又不允许他们实行和检验这些观念。因此,这些人被推回到他们自己的思想中,把这些思想视为目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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