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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五马先生“讨小女三口回”

(2018-05-04 08: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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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杂谈

五马先生(清简州人傅迪吉)五十四岁时,结发妻李氏故。次年(康熙十九年1681)葬李之后,“复至荥经。此时地方饥饿,黎州为最。直过黎州,讨小女三口回。”因五马先生在这里没有下文,所记“讨小女三口回”几字,是想告诉我们什么信息呢?现试分析如下:

首先是“讨小女三口回”中的“小女三口”。“小女”应是未成年女孩。“三口”很可能不是女孩名,而是指三个女孩子。

“讨”字在这里应有三个可能,1索取;2、请求;3、娶取。五马先生于康熙二十年(1682)娶荥经曾氏为继妻,故第三个可能不存在。而“索取”带有强力、威逼性质,据五马先生的性善的德性,以及其父也性本善,且多年在荥经做生意,以和取利的理念,要让傅家人去做强夺民女的事,那是不可想象的。当时黎雅一带“地方饥饿,黎州为最”,五马先生出于善心,征得小女本人或家长的同意,将其带到有饭吃的地方。

这三位小女孩在五马先生及傅氏的遗留史料中,虽然没有后文交待,但五马先生敢将此事简记于此,证明了他最终是善待了这三位小女孩的。

“五马先生自叙纪年”中记载的这件事背后说明,虽然清政权已基本定鼎全国,但在四川农业生产仍未恢复,特别是边远地区,饥馑的事常出现。强力恢复农业生产是清政府在四川的要策之一。而执行这个要策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加大“湖广填四川”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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