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2023-05-10 17:40:50)此语据说出自周谚,转自《左传·桓公十年》虞叔之口。虞叔有一块宝玉,被他哥哥虞公知道了,就向他的弟弟索要。弟弟先是没舍得给,你一个国家(尽管很小)的领导人,啥没有哇,咋就非得索要弟弟的宝物?你喜欢,我也没稀罕够呢!后来一想,胳膊拧不过大腿,留着让哥哥眼馋的物件,不是好事儿,哥哥那么小心眼,还贪婪,给我点小鞋穿,够我喝一壶的。没错也能找出错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怀璧”就是错。于是,就赶紧把宝玉献了出来。本以为哥哥还不得夸几句,说声谢谢,哪知道哥哥意犹未足:“听说你的佩剑不错,是鱼肠剑呀还是太阿剑呀?拿来给哥哥瞧瞧!”这下可把弟弟惹翻了,这厮还有完没完了,欲壑难填呀!于是起兵将虞公赶到国外去了。
这种“怀璧其罪”的事儿,比比皆是。小羊因为自己有一身的肥羊肉,所以在狼的眼睛里,就成了罪,即使它在下游喝水,也成了污染身在上游的狼罪,所以吃你没商量。《聊斋志异·清虚石》的邢云飞,因为意外地获得了玲珑剔透的清虚石,而且能预知下雨,于是从此厄运连连,恶霸,官府,小偷都来找麻烦;林冲因为娶了张教头的女儿,颇有几分姿色,于是就成了高衙内心中的“璧”,从此步步紧逼,一直把林冲逼得冒着漫天风雪上了梁山。甚至有人作了几句好诗,也成了某些人心中的“璧”,比如初唐著名诗人宋之问就因为亲外甥作了几句自己写不出来的诗,非要外甥把著作权让给他,不给,就把人迫害至死。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唐朝文化氛围。
我朝中也有“怀璧其罪”的事儿,比如前一阶段报道的株洲太子奶公司,本来是如日中天的创利大户,而且奉公守法,于国于民皆称有功,但是仅仅因为经营上遇到了资金的困难,就被当地政府中的某些领导和警方当成了“璧”,勾结外资硬生生地搞得家破人亡,企业也垮了,他们也肥了。幸好党中央强力推进反腐,破伞,保护民企等,将这些家乡的父母官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然而毕竟是木已成舟,有些损失成了永久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