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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提案2017-28:关于提升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提案

(2018-01-24 10:54:04)
标签:

教育

分类: 政策建议
这是我15年政协委员任内的最后四件提案之一,已于1月19日正式在网上提交,敬请关注!

一、背景:

融合教育是当今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班就读是西方融合教育理念与我国特殊教育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推进融合教育的重要方式。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展随班就读试验以来,随班就读已作为一项基本的教育政策在各项法律和法规中得到相继确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大力推进,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的效率实现了我国残疾儿童入学率的提升,对我国青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具有战略性意义。同时也是我国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规划,保障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个人的受教育权利,实现残疾儿童日益增长的美好教育梦想需要。

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我国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共招收学生5.18万人,共有在校残疾学生27.08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6.60%55.06%。显然,我国目前的随班就读工作已初具规模,如何实现从规模扩大到质量提升的跨越,无疑是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随班就读要靠广大的教师去实施,因此普通教师是否具备融合教育素养就成了关键,关系到随班就读的成败。已有众多研究结果显示出了普通教师在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上的匮乏和由此带来的困难和限制,已然成为制约我国随班就读质量提升的瓶颈性因素。

201751日,新修《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始实施,新修条例规定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20179月,随着新的一批中小学新生入学,全国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救助儿童会等发起“适龄儿童入学状况调查”,完成9484份问卷,其中2017年入学并就读普通学校的1145样本,调研发现,普通学校老师缺乏对特殊孩子的认识、教育方法和经验、缺少专业特教老师,是残障孩子进入普通学校学习遇到的主要困难。部分孩子在学校里遭遇了歧视/伤害(20%)或者来自老师的排斥和不接纳(17%),还有17%被同学或家长投诉,15%被学校或老师要求退学/休学/转学。

二、具体问题:

首先,师资培养方面,特殊教育专业发展滞后,人才储备不足;教育课程设置和内容落后,融合教育理念在整个师资培养体系中未得到体现。全国范围内,有70多所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本科专业,但2016年所有高校总共培养出不到60名特殊教育专业研究生,这反映出特殊教育普通师资和研究型人才都储备不足。在特殊教育学科内容设置方面,特殊教育师范生较少接触普通教育课程体系,较少掌握普教理念,更不了解融合教育理念和方法。与此同时,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普通教育师范生几乎完全不了解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理念和基本工作方法。高校师资培养体系中存在的这种普特分离导致现实中落实融合教育面临缺乏合格师资的困境。

 

其次,职后培养阶段,针对10项国家层面和92项省级行政区层面的政策文件进的分析发现,涉及普通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培训的规定主要出现在强制力较低的“意见”、“通知”、“计划”等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高的国家法律仍未对普通教师融合教育素养职后培训进行规定。这一问题导致相关规定的效力层级不够,强制力不足。对普通教师进行融合教育素养职后培训仍被看作是特殊教育领域的任务,未受到整个教育领域的重视。

第三,新修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可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承担随班就读指导工作,《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也明确提出,支持特教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升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然而,由于为普校教师提供支持、指导和培训的主体仍是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而普通教师的主管单位-普通学校并未承担相应职责,导致现行针对普教教师的支持、指导和培训难以满足教师的实际需要,融合教育成效难有保障。2016年全国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深入北京、广州、兰州等7城市开展入校教师需求调研,75%的教师认为支持体系不足,其中教师得不到所需专业支持是落实融合教育的最大障碍。

   三、具体建议

201751日,新修《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始实施,新修条例规定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明确指出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 本提案即以此精神为原则,针对当前亟待解决的融合教育师资素养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教育部要求师范院系所有师范生的必修课程中增加全纳教育理念和方法等内容,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与普通教育教师培养体系做有效结合,结束二者相互独立并行的现状。推动融合教育硕士及硕士以上高级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与国际趋势接轨,推动行业发展。普通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测试内容中应当包含一定比例地融合教育理念和知识。

 

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及教育部联合将普通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培训的内容写进国家法律,提升法律及政策规定的效力层级。明确培训对象为所有的普校教师,即全员培训;培训内容扩展为融合教育;并将融合教育内容写进普通教育领域的政策文本中,如《教师法》,使普通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培训有法律作为保障。

 

建议教育部明确提升普通学校教师融合教育素养的责任在普通学校;落实普校校内支持系统的建设,建立普通教育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培训的长效机制,建立校长责任制的多学科支持团队,即由学校校长直接领导、由班主任、学科负责人、特殊教育教师和校外专家共同参与组成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持续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向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转型,重视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开展职后培训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特殊教育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加强对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的职后培训,定期进行巡回教学指导、督查、评估、反馈、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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