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名提案2017-25:关于“书法入试”的建议案
(2017-03-07 13:10:09)
标签:
教育文化 |
分类: 政策建议 |
本提案由刘大钧、王名等12位委员联名提交。
书法入试,指将书法作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内容逐步纳入各类文化考试,使之逐渐成为评价和考核学生中华文化水平的环节之一。
书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培养人、考察人综合素质重要而有效的手段。在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唐代,书法是选拔官吏“身、言、书、判”四条标准之一,在历代科举考试中书法是具有一票否决作用的重要科目。在高科技时代更应该好好学习书法,学习书法可以正心定性,陶冶情操,改变浮躁的社会风气,尤其是青少年阶段学习书法可以抵御“网瘾”等高科技带来的负面影响。写一手工整悦目的汉字是每个受教育国民应展现出的文化素养,也能在一定程度提升个人形象,令人受益终生。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也高度重视书法在培养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书法虽被认为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2011教基二4号文件)但在校园目前还难以保证书法课的正常开设和教学工作,近年来教育部多次下发文件,尤其是2011、2013年接连下发了通知,要加强书法教育,尽管通知中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2011教基二4号文件),但至今仍不能落实。尽管各地提出种种理由,诸如缺乏师资等困难,但根本的原因在于学校和家长因书法没有纳入考试范畴,重视程度不够,书法课常常被占用、或者不开设。如果书法成为纳入考试的重要科目或计分项,能有效促进全社会对书法教育和学习的投入程度。由于长期缺少书法教育,要将书法纳入考试计分系统需要作出规划。我们建议教育部和有关部门作出详细规划,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有点有面地重视汉字书写。
在国民教育考试的全过程中,全面推行对书法能力的考核,使用中文考试的科目都要求有手写部分,将书写质量作为计分标准的一部分,可辅助增加书法知识的选择题和论述题;在书法专家的配合下,区别于文字教育和书法艺术教育,逐渐将书法学习发展为独立的教育科目,确立学生必学字体与个性化发展学习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在国民教育中为书法开设单独科目,设置专门课时,配备专门师资。
第二,循序渐进地建立书法考评系统。
建立在个人不同生命周期中书法考核衡量方法,建议在小升初考试、中考以及各类自主招生考试中,将书法作为独立考核项目;高考、大学教育的笔试考试、公务员考试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环节中,书法考核与语文、申论及各类笔答考试同时进行,进行书写时需用小楷,所占分数不低于卷面总分数的20%。
第三,建立科学的考核参照样本,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开发书法学习及评价辅助系统。
教育部在广泛征求采纳书法界权威人士建议后,规定若干古代书法家如王羲之、王献之、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文征明等小楷字帖为考核参照样本,以便学生进行学习。同时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开发出寓教于乐的书法学习辅助软件,这样将有效加强学生的学习趣味性,也有效弥合城乡地区因师资水平可能造成的受教育质量不均。建立科学客观的书法评分标准,开发相应的评分软件,以确保全国性大型考试中的阅卷效率与公正性。
第四,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推动书法考试技术的发展,以全面评价考生的应用能力。
根据国民教育周期和书法教育的推广进程,书法入试在技术上可划分为依次渐进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可设定在2022年前,只要求写得工整、规范;第二阶段可设定在2022年到2027年,可以使用硬笔,参照考核评分标准,字体要符合书法小楷的基本要求;第三阶段可设定在2027年以后,一律使用毛笔书写,修订参照考核评分标准,在对基本功进行考核之外,还要兼顾结字造型、布局谋篇以及情感表达等更高水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