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建立社会共治制度,探索消防安全的社会治理创新(W02765)
(2015-03-07 14: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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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分类: 政策建议 |
近年来我国频发大型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3年3月和2014年4月丽江古城的两场大火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由于丽江古城多为木质结构建筑,巷道狭窄,交通不便,导致消防车及消防器械难以进入,情势危急,幸有当地消防救援公益组织积极介入,包括蓝天救援队在内的若干支志愿消防队与消防队员配合,相关单位的保安队、环卫工人和当地居民也自发参与火灾扑救,并配合消防官兵清理现场余火,配合古城管理局工作人员连夜对火灾原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直接财产损失等情况展开排查,经过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终于及时控制了灾情,避免更多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从丽江火灾事件中,既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消防安全体系存在不足,也能发现地方对消防安全的社会治理创新已做了一些探索。
长期以来,消防职能主要由政府承担,《消防法》规定由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日常监查、工程审核验收、行政处罚、信访处理与产品检测等监督管理职能,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单一由政府承担消防职能的消防安全体系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需求。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在近代化过程中探索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借鉴发达国家消防安全治理的经验,结合各地已有的实践探索,提出建立社会共治制度、探索消防安全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发展民间消防队和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探索消防安全的社会共治。在社会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中,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至关重要。建设应急救援体系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要激发社会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建立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应成为探索消防安全体制治理创新的重要方面。美国的消防队伍分为职业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大城市中设有消防总队,而在小城市、乡镇、工厂企业则主要采取专职与义务相结合的办法来建立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采取聘任制, 经过训练, 发给通讯工具, 平时上班或在家, 听到火警呼叫信号,就可开自己汽车赶到火场。他们没有固定的工资补贴,但如果救火耽误了工作, 可适当补贴。美国现有这种义务消防队员150万人,这对扑救初期火灾相当有效。在丽江火灾事件中,蓝天救援队以及若干志愿消防队发挥的力量也令人耳目一新。因此建议:加强民间消防队、应急能力建设及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在特殊地方和空间,鼓励民间成立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允许其向服务受益对象收取一定费用,政府也可给予一定补贴,消防部门也可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资金投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消防安全的社会共治制度。
第二,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消防安全的行业共治制度。消防安全往往会因行业不同而存在差异性,因此,不仅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也要求相关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消防安全的行业共治责任。这些责任主要包括: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行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收集、分析、交流行业消防安全信息;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行业检查、行业公约等自律活动;组织行业性的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研究和推广应用等。以美国消防协会为例,美国消防协会虽是民间团体, 但却有重要影响。会员不少是各级政府消防官员, 也有社会各界的科研人员、企业家等志愿者, 人才集中, 实力雄厚。工作人员不拿薪酬, 但因会员分布全国各地,协会信息灵、效率高。协会制定消防标准和规范,由州政府认可的成为州的法律, 由联邦认可的则成为联邦法规。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消防安全中的行业共治与自律作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相关的行业调查,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收集分析和提供行业消防安全信息,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行业检查、公约制定等自律活动,有序参与消防安全方面的协商共治。
第三,激发专业服务机构活力,探索消防安全的服务共治制度。消防安全需要大量从事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及中介服务企业参与,以提供专业化的相关社会服务,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这些专业服务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评价,消防安全的技术支持、技术改造和咨询服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认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的检测检验,以及其他管理咨询服务等。多年来,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我国已成立了一批致力于消防安全的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科研院所、教育培训中心、认证中心、检验中心等事业单位,也包括一批工商注册的营利性公司。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这些专业服务机构将逐步分化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较强公益性的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另一类是具有较强市场性的营利性中介服务机构,分别承担消防安全领域相应的非营利社会服务和市场化的中介服务。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中的作用,需要建立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的购买服务机制和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建议依法设立的为消防安全提供技术、管理、培训、认证、检验等专业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公平参与消防安全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消防安全提供所需的专业服务。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问责。
第四,发挥社区基层治理作用,探索消防安全基层共治制度。建议在社区中构建“一委一居一站”模式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建立社区党委、居委会、社区管理服务站。在人员密集、设施复杂、消防风险大的地区,构建网格化管理小组,将辖区划网分格联动管理,将街道划分为多个网格,每人负责一个小网格,联合完成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不同层级的网格负责不同级别和日常的巡查,严格明确责任、落实考核,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采取有奖举报方式,鼓励公众利用有效的传播媒介或建设全国统一的受理平台,提供违反消防安全的线索,解决消防监管部门“看不全、看不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