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史文物·七十年前的军官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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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文物
七十年前的军官身份证
陈艺鸣
该证件的“使用规则”:
一、此证发给本军正排以上军官外出使用。
二、本证不得转借,如违者,以军纪议处。
三、本证系临时使用证件,俟中央军委统一发给正式证件后即行上缴作废。
四、在必要时应主动将此证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机关及公安人员之检查。
由此可知,当时我军尚无正规一致的军官证,暂由军以上单位印发,以便临时使用,故有“俟中央军委统一发给正式证件后即行上缴作废”之规定。
1955年授衔之后,由国防部统一正式颁发了《军官身份证》。
另外,在实行军衔制的同时,又实行了军队职员制度。职员,亦称工薪制职员,属于我军编制内干部。当时借鉴了苏军经验,将行政事务、物资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和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等五大系统一大批副排级以上军队干部,改为在编工薪制职员,不授军衔,不再具有军籍。这类转为职员的干部,无论职级高低,自然不再颁发《军官身份证》,而是另发各类专业工作证。例如,先父陈久安,1955年调入20军文工团,转为职员后未授军衔,而被评定为文艺10级,1957年总政治部颁发《文工团员工作证》,由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鲍先志中将签发。
附及,顺带想到:电视剧《亮剑》第29集,李云龙在派出所向民警亮出自己和赵刚的证件,按故事情理,应该是《军官(身份)证》吧?那时应该在55年授衔之前,两本证件格式明显有所不同,不知编剧有否实物依据,倒是很想见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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