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军衔制下的军官等级
(2023-06-22 19:37:34)分类: 军史 |
1955年军衔制下的军官等级
陈艺鸣
按1955年军衔制,元帅及大元帅(未授)是军队统帅,元帅以下军官则分为四个等级:
一、少尉、中尉、上尉,为初级军官;
二、大尉、少校、中校,为中级军官;
三、上校、大校、少将,为高级军官;
四、中将、上将、大将,为高级将领。
当时规定:上校以上高级军官,去世后有资格在《解放军报》上发布讣告。少将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中将享受部长级待遇(配备警卫、秘书和保健医生 、 厨师、勤务员等),上将享受国务院秘书长级待遇,大将享受国务院副总理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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