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想系统了解一下马克·吐温的小说创作,便连续大百度百科查了相关材料,今天查找的是关于其长篇小说《傻瓜威尔逊》的介绍。这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另一部长篇小说。该小说讲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一个只有“十六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女奴罗克珊为了有“三十二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儿子逃脱奴隶命运,把主人的孩子和自己的儿子在摇篮里掉包。于是,她后来的主人汤姆是她真正的儿子,而主人的小孩尚布则沦落为奴隶。汤姆在优越环境中长大,不学无术,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偿还赌债,他不断扮成女孩子在镇上偷窃。在偷伯父的钱时,不小心被发现,他竟对养育他十多年的伯父下了毒手,“毫不犹豫地把刀全部刺了进去”,然后换上衣服连夜逃走。就在法庭审判的最后时刻,学过法律的威尔逊用指纹术发现了事实真相,将汤姆绳之以法,并恢复了尚布的白人身份。
理性精神的产生与发展,是与人类自身诞生与发展同步的。马克·吐温正是试图用理性精神来对抗异化。他把威尔逊设置为一个具有科学信念和理性精神的“现代知识分子”,将他刻画为“流亡者和边缘人,业余者,对权势说真话的人”。可以这样认为,威尔逊不仅是具体的人物形象,还是与生活封闭、思想僵化的小镇相对应的参照系,一种象征科学和理性的话语符号。他坚韧的品格、特立独行的做事方式,他具备的法律知识、坚定的价值信念,都是理性精神的表现。最后他用指纹术揭露了事实真相,好人得到平反,坏人遭到报应,正显示了理性对异化的胜利。但是作者也深知,理性精神并不能完全消除异化。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