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文鼓励引导民资进入流通领域
(2012-07-11 1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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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商务部近日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领域,餐饮住宿行业,生活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民间投资又好又快发展。
据悉,商务部近日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领域,餐饮住宿行业,生活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民间投资又好又快发展。
对于“93%”的鼓励
“多年来,流通行业最需要的并非放开民资准入,而是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专家认为,与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天花板”等问题一样,商贸流通领域虽然不限制民资进入,一些针对民间资本或是针对整个行业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或“软门槛”现象依然突出。
但有专家指出,事实上,截至目前,民营企业已占我国商贸流通经营单位总数的93%,在繁荣城乡市场、促进生产、扩大消费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与意见制定讨论的相关专家则认为,虽然商贸流通领域是向民间资本开放最早、对民间资本限制最少、也是民间资本最为活跃的投资领域之一,但仍有必要进一步放开进入限制,拓宽投资领域。比如,如何支持民间资本从事原油、成品油的进出口,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现代物流、仓储、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等。而这些“生米”该如何变成“熟饭”则有待具体实施细则来保驾护航。
商务部研究院流通战略研究部副主任张育林表示,从内容上看,虽然《实施意见》本身缺少新意,但相关内容对促进流通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据了解,为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实施意见》要求,改善民营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缓解小型微型民营商贸流通企业融资困难。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将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由财政资金引导的重点工程。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早餐工程”、“标准化菜市场”等民生服务项目;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南菜北运”、“西果东送”等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中,积极考虑将更多的民营企业作为试点承办单位继续加以扶持。
《实施意见》还要求,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内成品油、典当、融资租赁、拍卖等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行业。商务部明确,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区域性仓储和配送中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在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大宗生产资料现代物流基地和物流园区,促进生产资料流通集聚发展。
在部分流通领域的特种行业,《实施意见》提出,将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原油与成品油储运及零售网络建设,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成品油分销市场。鼓励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型民营油企通过兼并、收购、联营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独立石油公司或技术服务型石油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的油源、技术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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