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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法为导不可废

(2014-05-05 22:04:15)
标签:

明一法师文章

杂谈

分类: 学佛
《百喻经》有一则杀了领路人去祭祀的比喻,佛陀把善法比喻为领路人,没有善法的领路终不能到达解脱的彼岸。下面看白话的《杀商主祀天喻》。

  从前有一批商人,预备到远方去作生意,要经过大海,不明白怎样走法,大家商量结果,请来一个领路的人。这样,他们就出发了。半路上,到了一处旷野中有一所供奉天神的庙宇,依照他们的习惯,必须杀一人来祭祀,方得通过这个地方,这批商人大家讨论,都认为在他们中尽是亲戚和同乡,不能杀死一个的,只有那个领路的人是外方人,不如杀他来作祭祀。所以就把那个领路的人杀了。等到祭祀完毕,他们又动身走了,可是因为没有领路的人而迷失了方向,走来走去走不出茫茫的旷野,终於大家都困死在旷野里。

这个故事比喻∶要入法海(佛法大海)探取珍宝,应当修善法行,以为导师;有些人原来倒也修善法行,可是经不起事实的考验,常常会动摇不定,抹煞善行,妄想蒙混过关,图取珍宝,其结果只会是永堕迷津,终得不到出路。

下面是《杀商主祀天喻》原文。

杀商主祀天喻

昔有贾客,欲入大海。入大海之法,要须导师,然後可去。即共求觅,得一

导师。

即得之已,相将发引,至旷野中,有一天祠,当须人祀,然後得过。於是众

贾共思量言:“我等伴党,尽是亲属,如何可杀?唯此导师,中用祀天。”

即杀导师,以用祭祀。

祀天已竟,迷失道路,不知所趣,穷困死尽。

一切世人,亦复如是:欲入法海,取其珍宝,当修善法以为导师。毁破善行,

生死旷路,永无出期。经历三涂,受苦长远。如彼商贾将入大海,杀其导者,迷

失津济,终致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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