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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财务审批关

(2022-11-07 13:57:41)


上周五,财务部通过微信报批一批支付款项。现在权力下放到了一线,按道理我不用再细看,照准就OK了,但是必要的科目还是要瞄一眼的。这一看就看出问题了,请求支付的款项第三条是“支付九州校区食堂职工7.12-11.12四个月房租“。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去年七月份,九州校区申请支付食堂职工一年房租,我专门打电话给相关负责人,九州校区现在有多余房子,为什么还要在外面租房?他们的回答是合同已经签了,如果不付款就违约了。我说好吧,合同到期就不要再租了。时隔一年,为什么还要续租?王校长、任校长都签字批准了,付款流程也走完了,财务部请示这笔款谁来买单?

问任校长,任校长回复,九州校区负责人汇报,这是九州后勤租的房子,七月份就到期了,由于受疫情影响,教职工都在校园住,没有及时告知房东,房东认为你住不住是你们的事,房子租给你们了我就要收房租,经过交涉,房租要交到11月份,否则就打官司。所以,总校只得批了,先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但最后这个钱要从相关实体费用中扣除。

实际情况是什么?九州校区后勤负责人说,七月份房租到期,当时正值招生季,请示主管校长,按照计划应该能招满,还要招冲刺班,基本就住满了,所以要求续租。后来两个班转到新区成功教育园,疫情影响下,冲刺班也没有招到多少学生,就出现了计划不周的问题。

按照现行成功财务运营制度,每一笔款项的支付,谁做主,谁付款,谁承担责任。这里面,问题的关键是:“这个房租谁最终掏钱买单?” 总校、实体还是个人?都不是。九州校区由于情况特殊,房租一直是集团专款拨付。很明显这笔款的支付是买单的人没有做主,而做主的人因为不掏钱,决策时肯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路径。               

去年以来,九州空房不少,完全没有必要租房,因为找的这家房是一个关系户的,如果不干预,还会继续租下去。掏钱的人不做主,做主的人不掏钱。这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签合同不汇报?却又要你签字?这和两年前高中那个心理室装修费性质是一样的。这种现象还有没有?权利下放,这个“利”的度如何把握?各种跑冒滴漏如何控制?必须从费用支付源头控制,否则说了等于没说。                    

任校长感叹:“权利下放,确实是一门大学问,尤其在财务审批这一块常常被绑架。”              我告诉任校长,因为跑冒滴漏后果的承担者不是集团就是总校,平时把关不严,到年底清缴汇算的时候,我们的矛盾就大了。

面对每天大量的财务支付,如何把好财务审批最后一道关,签字时必须问的最重要的一句话是:这笔款谁来掏钱?这道关把好了,跑冒滴漏就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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