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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加强要领版)——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代办运输及旅客责任期间等其他赔偿问题

(2022-12-05 12:21:41)
标签:

法律

分类: 有关法律
一、代办运输货物损失的赔偿
  • 代办运输企业(即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包括托运或领取)
  1. 委托人依据委托合同要求代办运输企业向铁路运输企业索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对代办运输企业未及时索赔而超过运输合同索赔时效的,代办运输企业应当赔偿
二、铁路旅客运送责任期间
  • 自旅客持有效车票进站时起到旅客出站或者应当出站时
  • 不包括旅客在候车室内的期间
三、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的赔偿
  • 时间范围: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
  • 要求赔偿主体:旅客或其继承人
  • 要求:
  1. 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的,应予支持
  2. 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有权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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