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加强要领版)——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特种买卖
(2022-09-15 13: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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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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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一)分期付款具体是指
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二)出卖人的合法权益:
(三)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1)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
(2)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的,或者当事人对是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又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
- 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20%)
-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
- 出卖人有权
- 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
- 或解除合同【另: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上述关于未支付数额、催告、合理期限等规定的,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的
- 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
- 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
- 买卖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
- 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 如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
- 首先达成合意
- 不能达成合意的
三、试用买卖合同
- 试用买卖合同是指:
- 买卖当事人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如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法也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 试用期内,买受人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 试用期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
- 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 下列情形,不属于试用买卖
- 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 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 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 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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