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民法典(加强要领版)——矿业权纠纷的司法解释:矿业权出让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问题

(2022-05-25 14:44:06)
标签:

法律

分类: 有关法律
一、报批履行
  • 矿业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在不具有法定无效情形下,受让人请求转让人履行报批义务或者转让人请求受让人履行协助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具备履行条件的除外
  • 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案件事实和受让人的请求,判决:
  1. 受让人代为办理报批手续
  2. 转让人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3. 转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二、报批前的付款义务
  • 约定:矿业权转让合同约定受让人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款后办理报批手续
  • 事件:转让人在办理报批手续前请求受让人先履行付款义务的
  • 后果: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例外:但受让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存在转让人将同一矿业权转让给第三人、矿业权人将被兼并重组等符合不安抗辩权规定情形的除外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