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中国古代人对吃肉杀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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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训》古代人吃肉杀生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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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好生,物皆恋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
且彼之杀也,既受屠割,复入鼎镬,种种痛苦,彻入骨髓;
己之养也,珍膏罗列,食过即空,疏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损己之福哉?
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
纵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亲我,岂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无穷也?
一思及此,将有对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译文:
一切由源头诞生和创造,所有的生物都是热爱生命的,杀了别人养活自己,怎么能够安心?
被杀的一方,是被刀割被屠杀,再下到油锅里被煎炸,这些痛苦,深深地刻入骨髓之中。
山珍海味不管多好的味道都是虚的,吃过就没有了,蔬菜水果就可以吃饱,为什么要动起杀戮,损自己的福报?
再想想有血有气的生灵,都是有灵性有意识有灵知灵魂的,既然都有灵魂,我们是没有分别的。
总不能以为自己高高在上,比那些要高一等,要杀掉那些生命,令到他们永远都仇恨着自己?
一想到这里,就对那些有血肉的生命感到痛惜,不能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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