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报道:民航业首例“民告官”一审延期判决
(2011-05-31 13: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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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肖玮)备受关注的东星集团状告中国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中南局”)案一审遭遇延期判决。昨日,东星集团表示,该公司代理律师严义明近日接到法院来电称本案将延期判决,由于无正式的法律文书通知,尚不清楚延期的原因。
此前,作为中国航空业首个破产航企东星航空的母公司,东星集团因对2009年民航中南局下发的一份停航明传电报产生质疑,而执意将后者告上法庭。5月初,该案件在广州开庭。东星集团指出,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案应于2011年5月24日前做出一审判决。
对于本次意外的延期,东星集团认为,不排除法院对判决结果的认定存在法律之外的其他因素干扰。“这并不是坏事,本案从被告举证延期,到现在的判决延期都恰恰说明了案件举证‘不易’以及判决‘不易’。这种‘不易’的现象可以说明被告在此次举证的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完成举证,因为如果举证能够在法律上有法可依,判决应该是以最快的速度做出,而不是今天的‘难产’现象。”东星集团相关负责人称。
不过,相比东星集团的乐观,也有很多律师认为,此次东星方面胜算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