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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摒弃删去脂批、续上后四十回的《红楼梦》版本

(2021-06-05 21:34:50)
标签:

曹雪芹

历史

文化

教育

杂谈

分类: 石学专论

[解味《石头记》周末谭(4)]

坚决摒弃删去脂批、续上后四十回的《红楼梦》版本

曹雪芹留给后世的《石头记》是一部如“风月宝鉴”那样有正、反两面的“奇书”。正面,即假语村言,即小说,是载体;背面,是为一位巾帼伟人写的传记,在传这位伟人时,也就传了作者自己。读者若欲从正面进入背面,必须依靠作者曹雪芹通过脂砚斋批语形式所做的向导。曹雪芹曾通过诗句“谁解其中味?”询问过读者,发现他周围的人除他的第二、三任妻子外,竟然再没有人真正理解他。因而发出“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的感叹。在他死后,了解“其中味”者,能够肯定下来的,不过二三人而已。一个是戚蓼生——他为《石头记》所写的“序”文便是证明。另一个是乾隆皇帝。曹雪芹针对清朝最高统治所做的鞭笞、攻击、否定、嘲骂、讥讽、挖苦、比喻,别人看不出来,乾隆皇帝是当事人,自然心知肚明。再有一个人便可能是和他得到乾隆的重用,或许正是与此事有关,而且对《石头记》的禁毁、阉割、篡改,乃至最后以“程高本”《红楼梦》取而代之,具体操作者乃也。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乾隆四十年(1780年)十月十五日,和珅被任命为四库馆正总裁使他可以为所欲为封禁《石头记》

乾隆虽贵为皇帝,称作“天子”,但在《石头记》及其书中所隐写的一位女子传记面前,却十分渺小而不堪,甚至感到恐惧,由此可知此女子是巾帼伟人——所谓《石头记》,意指一块硕大无朋的巨碑。碑上所记便是这位女子的一生经历和伟大事迹。而使得乾隆皇帝所畏惧的首先是《石头记》之名。

前面的一讲,题为《乾隆“文字狱”高潮时期,石头记被定为禁书》。文章说明:曹雪芹的《石头记》没有逃脱乾隆“文字狱”的魔爪,也曾被列入禁毁之书。但《石头记》又与其他任何禁书有所不同——这是一部奇书。乾隆皇帝害怕其背面真事或历史部分,又对其正面小说无可奈何,无法阻止广大读者对其的爱不释手。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乾隆——和采取的办法是:在乾隆四十七年——四十八年宣布“文字狱”结束后,第二年(乾隆四十九年,甲辰),在曹雪芹著作消失了六七年之后,再次允许稍稍流行——这个本子即“甲辰本”《红楼梦》。此本特点,是针对乾隆所担心的书名《石头记》,改名叫做《红楼梦》,为此,并在书前加了一个“序”。

现在将“甲辰本”《红楼梦》做个简单介绍。

发现时间和地点:1953年在山西发现。

书藏地点:国家图书馆。

该书书名:《红楼梦》

该书回数:80回。

内容与脂批情况:前面一些章回带有少量批语。当将回目与后来的“程甲本”《红楼梦》相对照,发现几乎相同,相异处寥寥,说明“程甲本”曾将此本的原稿本,作为重要参照本。第十九回的回前批云:“此回写出宝玉闲闯书房,偷看袭人,笔意随机跳脱,复又袭人将欲赎身揣情讽谏,以及宝玉在黛玉房中寻香嘲笑,文字新奇,传奇之中殊所罕见。原本评注过多,未免旁杂,反扰正文,今删去。以俟后之观者凝思入妙,愈显作者之机灵耳从其行文及内容来看,至少后半段为抄手私自添加。

该本抄写的时间:乾隆四十九年(甲辰)

书前有:梦觉主人的“序”

在前面几讲中我们介绍过“戚序本”《石头记》的特点。现我们将梦觉主人的《红楼梦·序》与戚蓼生《石头记·序》做个比较。

戚蓼生的《石头记·序》:

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

试一一读而绎之:……盖声止一声,手止一手,而淫佚贞静,悲戚欢愉,不啻双管之齐下也。噫!异矣。其殆稗官野史中之盲左、腐迁乎

戚蓼生首先将《石头记》看作一部“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的“奇书”。其次,他将《石头记》作者看作像像左丘明司马迁那样的史学家。

戚蓼生的“序”是在乾隆“文字狱”高潮之前写成的。一直未敢将自己的“序”文公开。

我们再看梦觉主人的《红楼梦·序》:

辞传闺秀而涉于幻者,故是书以梦名也。夫梦曰红楼,乃巨家大室儿女之情,事有真不真耳。

既云梦者,宜乎虚无缥缈中出是书也,书之传述未终,余帙杳不可得,既云梦者,宜乎留其有余不尽,犹人之梦方觉,兀坐追思,置怀抱于永永也。

梦觉主人将《石头记》看作纯粹的小说,并改书名为《红楼梦》,之后便围绕着“红楼”与“梦”大发议论。对于只有八十回问题,则认为:能给人以想象的余地,更耐人寻味,即所谓“置怀抱于永永也”,以期引导读者进入小说情节,而不能自拔。认为此书若能起到这个作用,也就达到了将《石头记》阉割成《红楼梦》的目的。

梦觉主人的“序”是写在乾隆“文字狱”高潮之后。由于只是在民间流传,没有引起宫廷的注意。然而到乾隆五十四年时出现这样一件事:

《红楼梦》……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咬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钉,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

此处的《红楼梦》,应是指《石头记》。因为《红楼梦》在当时都是新传抄之书,不可能被鼠咬伤”。然而记载的却是:“书被鼠咬伤”。说明是旧书,旧书中才包含着脂砚斋批语。而且唯有带脂砚斋批语的《石头记》才可能惊动朝廷。

苏大司寇即苏凌阿,大学士,和珅之弟和琳的儿女亲家,可以称作“巨家”。他的《红楼梦》原是“抄录”本,因被鼠咬,拿去“抽换装订”,结果被人“刊版刷印”。

   《红楼梦》实是《石头记》)不仅再次流传,而且还有书商将其刊印出来,这种刊印本在许兆桂《绛蘅秋传奇》(吴兰徵著)的序中亦得到证实:

乾隆庚戌秋余至都门,詹事罗碧泉告余曰:“近有《红楼梦》,其知之乎?虽野史,殊可观也。维时都人竞称之,以为才……

   “庚戌”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文中既强调《红楼梦》“维时都人竞称之”,说明这绝非手抄本,而应是刊印本。从时间上看,与前一年春天被琉璃厂书坊偷偷“刊版刷印”的《红楼梦》完全相合。

   但是,这个于乾隆五十四年春在民间刊印,至五十五年秋在京都流行的《红楼梦》刊印本,竟在历史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今连一册都没有流传下来。对于这种现象,只能有一种解释——该书遭到了彻底的禁毁。

   现在看来,“甲辰本”《红楼梦》流传后,由于只有八十回,书前虽有梦觉主人的“序”说明这部书只是一部小说。但是读者并不认为因书中带有批语,就只写了八十回,而是认为:这是一部未写完的小说,或者作者曾将小说完成,却将八十回后面的书稿丢失。与此同时, 读者第注意到:第五回有十二钗的“判词”,写明了每个人命运的结局,在书中也有一些情节、诗歌、谜语等,实是小说人物的谶语,这就使得在一些读者头脑中形成第八十回以后,小说人物发展脉络及命运的归宿,于是便有人写出八十回以后的续书。宫廷也得到其中的一部。

乾隆五十六年春,清廷将查抄来的只有八十回的《石头记》——均是“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见“程乙本”《红楼梦·序》),以及八十回以后他人的续书,全部交给程伟元和高鹗,由他们按清廷的旨意:将原《石头记》书名改为《红楼梦》,但在八十回后续加上后四十回,形成一部完整的小说,再将脂砚斋批语完全删除。两人夜以继日地仅用了10个月时间,于同年“冬至后五日”竣工,交宫廷萃文书屋,“集活字刷印”装订成册,发行全国。这便是程甲本。68天之后于壬子花朝后一日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又印制出“程乙本”。从此,程高本《红楼梦》就成为清代公开发行的曹雪芹著作的版本,完全代替了原本《石头记》。

现在既已揭露了乾隆皇帝在阉割、篡改曹雪芹著作上所耍的阴谋,作为研读者就应坚决与“程高本”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一刀两断,转而研读带有全部脂砚斋批语的八十回本《石头记》——才是研读曹雪芹著作的正道。

参考资料

1、乾隆—和珅是阉割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的罪魁》(载于《红楼解梦》第六集)。

2、探讨最接近曹雪芹本意的红楼梦抄本》(载于《红楼解梦》第六集)。

紫军、霍国玲(01082598181

(欲购上面图书者,可与笔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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