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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士隐的《〈好了歌〉解注》(上)

(2017-01-03 2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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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曹雪芹

分类: 双解《石头记》诗词

甄士隐的《〈好了歌〉解注》(上)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儿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后日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袍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说明]

    甄士隐听完跛足道人的《好了歌》以后,心中早已彻悟,于是便将其解注了出来,即这首《〈好了歌〉解注》。 在此“解注”之前,戚序本有夹批曰:“要写情,要写幻境,偏先写出一篇奇人奇境来。”这段批语是说,《石头记》在后面写了“情”,写了“幻境”,而这首诗写的却是特定的人,特定的境。即是说诗中的“人”和“境”都非泛泛而写,虽是十分罕见,却有具体所指。

 

[注释]

陋室空堂:简陋狭窄的屋子,空旷的厅堂。

hù:即朝笏,又名“手板”,以玉、象牙或竹木所制。笏系古代大臣上朝时所用,以记事,备遗忘。笏满床:《旧唐书·崔神庆传》:“开元中,神庆子琳等皆至大官。……每岁时家宴,组珮辉映,以一榻置笏,重叠于其上。”清代有《满床笏》剧本,写的是唐代郭子仪的“七子八媚”都做了大官,享荣华富贵的事。小说第二十九回曾提到《满床笏》。

雕梁:雕刻着花纹的梁栋,指豪门富贵人家。

绿纱:富贵人家常用绿纱糊窗。枝巢子《旧京琐记·卷一》:“京师屋制之美备甲于四方,……夏日窗以绿色冷布糊之,内施以卷窗,昼卷而夜垂,以通空气。”

蓬窗:用荆条、蓬草编制的窗户,形容贫苦人家住房的简陋。宋代刘克庄《灯夕诗》:“蓬窗亦有精勤士,何必燃藜向石渠。”

脂正浓,粉正香:形容贵族妇女的涂脂抹粉。“脂”、“粉”都是化妆品。

黄土陇头:指坟茔。“陇”同“垅”:原指耕地一行行的土埂,或者像垅样的东西,亦指坟墓。《方言》:“秦晋之间谓之坟。或谓之垅。”

鸳鸯:一种水鸟,雄为鸳,雌为鸯,偶居不离,故用以比喻夫妻。

谤:毁谤、凌辱,亦指对他人的指责。

训:教诲,开导。

强梁:强横,强暴。这里指强盗、侠客一类人。《后水浒传》第一回:“虽众义士以忠义为心,欲替天行道,然弄兵水浒,终属强梁。”

膏粱:“膏”指肥肉,“粱”指精食。“膏粱”意精美的食物,喻指富贵人家。这里的“膏粱”系“膏粱子弟”的省称。意指只知饱食,不谙他务的富贵人家的子弟。

 烟花巷:旧时娼妓聚集之地。烟花:歌女、妓女的代称。

 纱帽:古代官吏所戴的帽子,以纱制成,故名。这里指官职。

 锁、枷:旧时囚系犯人两种刑具。锁:以铁环钩连而成。枷:一种木制加在犯人颈项上的刑具。

 紫蟒:紫色的蟒袍。古代官吏按官阶等级不同穿着不同颜色的官服。如唐制,亲王及三品服用紫色。在官服上绣蟒,称作“蟒袍”。按清制,皇子、亲王等显贵,以及一品至七品官皆穿蟒袍。

   荒唐:没有根据,不近情理。

   他乡:有两种含义:其一,他人的家乡。其二,指人生暂时寄居的尘世。近似佛家的“此岸世界”,即扰攘世间,是虚幻的。

   故乡:亦有两种含义:其一,家乡,老家。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其二,指超脱尘世的天界。近似佛家的“彼岸世界”,那里才是福地,是永恒的。

   嫁衣裳:女子出嫁时穿的衣服。“嫁衣裳”之语出自唐代秦韬玉《贫女》诗:“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全诗结构:共分为六段。第一段四句,为总起;中间四段为疏解,每段四句,最后一段四句,为总收。

  第一段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

           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

 

[正面之喻]

   诗的内容主要写由富到贫,由贫到富,兴衰荣辱,迅速递转的历史图景。家里本来朝廷的命官就有好多个,上朝用的笏板能把床摆满,然而转眼间卧室、厅堂竟然空空荡荡;原来演出歌舞的剧场,现在则满目荒凉,只见衰草枯杨。豪宅被查封之后,雕梁画栋上结满蛛网;再次得势,绿纱便重新被糊上了篷窗——这种现象反映了雍、乾时期经常出现的旧臣之家被抄没,新贵一夜便腾达的走马灯似的景象。

 

   [背面之喻]

在“当年笏满床”处,甲戌本有侧批曰:“宁、荣未有之先。”

在“曾为歌舞场”处,甲戌本有侧批曰:“宁、荣既败之后。”

在“蛛丝儿结满雕梁”处,甲戌本有侧批曰:“潇湘馆、紫芸轩等处。” 并有眉批曰:“先说场面,忽新忽败,忽丽忽朽,已见得反复不了。”

在“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处,甲戌本有侧批曰:“雨村等一干新荣暴发之家。”

下面解析这些批语及有关的诗句:

前面提到这一段诗在全诗结构上看可视为“总起”,脂批点出:这段诗写的是“场面”,也就是全诗内容的背景和环境。这个背景,有如舞台上的布景,但它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忽新忽败,忽丽忽朽”的变换。

1、这段诗的背景和环境

    前面已提到,在这首诗之前,脂批已指出:诗中之人、之境,并非泛泛而写,是指具体的“奇人”、“奇境”。这第一段诗写的是“境”,具体指在哪里呢?脂批中有两处提到“宁、荣”,一处提到“潇湘馆、紫芸轩等处”。下面我们分别作出解析。

我们先看“宁、荣”指何处?

在谈“宁、荣”之前,还需先从这首《好了歌解注》的吟诵者——甄士隐谈起。《石头记》第一回在“姓甄”处,戚序本有夹批曰:“真假之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

在“字士隐”处,有脂批曰:“托言将真事隐去也。”

       所以说,“甄士隐”喻“真事隐”。其诗既是甄士隐所吟,意即诗中隐有真事也。

现在要问:诗中隐着的是谁的,或谁家的真事?

关于“书中所记何人何事”?作者以“自又云”之语写了一段话,其中夹有脂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

当“我”指代作者时,“他”则指代与作者一起生活过的女子。他们在哪里生活呢?在作者自己的家中。“宁、荣”是小说中的两所府邸。前面提到的脂批中所写的“宁、荣”,在小说中指的是贾府,其背后所隐写的是曹雪芹家,曹府。即这首诗的背景或地点,或“境”,有一处便是曹家。

    我们再看另两处——“潇湘馆、紫芸轩”隐写的是哪里?

潇湘馆是林黛玉的住处。她这住处最突出的特点是多竹。院内千百竿翠竹掩映,后院墙根有隙流入清水,绕到前院后,盘旋竹下而出。这个特点与圆明园茹古涵今中的茂育斋十分相近,系茂育隐写着竺香玉生育嫡皇子弘曕之院落。

紫芸轩(或绛芸轩),从小说来看,是贾宝玉的住所。但“紫芸”却有深意:紫是红和蓝合成的颜色。可说紫含有“红”,或隐着“红”。“芸”即芸香,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全草有香气,其果实为圆形蒴果,状如珠,就像带香味的珠子。“珠”可拆出“玉”字。因此,“紫芸”内隐“红玉”二字。紫芸轩在小说中是怡红院的书斋。我们曾在《大观园实隐圆明园》等文章中,论证过怡红院实隐写着圆明园的长春仙馆。这里曾是少年弘历(乾隆)的住所,后来成为竺香玉皇后居住的院落——竺香玉的十二幅行乐图之七是个带有百宝隔的房间,这正是长春仙馆的重要特点。

由此看来,“潇湘馆、紫芸轩”内隐的是“竺后馆、红玉轩”,所隐写的是竺香玉皇后在圆明园的住处。脂批中后面还加了“等处”,即引导读者把眼光再扩大些,即把香玉皇后的住处扩大成整个圆明园。

综上所述这一段诗,隐写着具体的背景和环境。背景有两处,一处是曹家府邸 [1],一处是圆明园 [2]

上面我们阐释了这段诗的背景和环境,下面再看这段诗歌发生的时间。

2、这段诗所描写的时间

关于这段诗所描写的时间,有这样几条脂批涉及:“宁、荣未有之先。”“宁、荣既败之后。”“先说场面,忽新忽败,忽丽忽朽,已见得反复不了。”

“宁、荣”是曹家,曹家曾兴衰过两次。

曹家的第一次兴衰:查看曹家家史,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开始便任江宁织造,之后其子曹寅连任此职;曹寅之后,其子曹,其侄曹又相继连任此职,即有三代四人均是高官,在江南堪属一流富豪。然而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全家被调回北京。——这些从史料中都可查出。

曹家的第二次兴衰:雍正十年,竺香玉被雍正强纳为皇贵妃,十一年生子弘曕后,被册封为皇后,从此曹家开始中兴,又成为都中的一等富贵人家。雍正十六年竺香玉因故自缢后,曹家再次被抄没。——这段兴衰史被乾隆删削殆尽,然而却被曹雪芹隐写在《石头记》中,现已将其挖掘出,曹家中兴后现恭王府的前身和燕京大学校园前身,都曾是曹家府邸。

了解了曹家曹家的两次兴衰,就会理解:无论“宁、荣”“有之先”(指第二次“兴”),还是“败之后”(指第一次“衰”),都有过兴衰。其“场面”果真是“忽新忽败,忽丽忽朽,已见得反复不了”。

3、雨村,在这里是乾隆皇帝的分身

对于“潇湘馆、紫芸轩等处”已论证,所隐指的是圆明园。后一句“雨村”隐写的谁呢?对此,《揭开雍正暴亡之谜》 [3]一文中已论证:在薛蟠(其原型为雍正)“得了无名之症”而死的情况下,雨村隐写的便是乾隆。由于雍正的死和乾隆的篡位,才使香玉难于继续留滞宫中,而不得不出家带发修行,她的住处当然就会“蛛丝儿结满雕梁”,谁占据了她的住处,或说整个的圆明园呢?正是像雨村那样的“奸雄”——篡夺皇位的乾隆。他只是个亲王,却篡夺皇权而成皇帝,堪称“新荣暴发之家”。

 

对此,《揭开雍正暴亡之谜》 [4]一文中已论证:在薛蟠(其原型为雍正)“得了无名之症”而死的情况下,雨村隐写的便是乾隆。由于雍正的死和乾隆的篡位,才使香玉难于继续留滞宫中而不得不出家带发修行,她的住处当然就会“蛛丝儿结满雕梁”,谁占据了她的住处,或说整个的圆明园呢?正是像雨村那样的“奸雄”——篡夺皇位的乾隆。他只是个亲王,却篡夺皇权而成皇帝,堪称“新荣暴发之家”,“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

 

   第二段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

                   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

                   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正面之喻]

这段诗歌的意思是:说什么这正是涂脂抹粉的青春年华,怎么转瞬间便两鬓成霜?昨日刚将死者葬入坟墓,今夜便将新人迎入洞房。

这一段主要写人生的旅程弹指即逝。生老病死,婚丧娶嫁,自然规律,光阴无情。

 

[背面之喻]

在“脂正浓、粉正香”处,甲戌本有侧批曰:“宝钗、湘云一干人。”

在“如何两鬓又成霜?”处,甲戌本有侧批曰:“黛玉、晴雯一干人。”

      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处,甲戌本有侧批曰:“熙凤一干人。” 并有眉批曰:“一段妻妾迎新送死,倏恩倏爱,倏痛倏悲,缠绵不了。”     

下面阐释这些批语及有关诗句:

     在作具体阐释之前,仍想再强调一次两项基本原则:一是不要忘记这些诗句的背景或环境,不是在曹府,就是在圆明园;二是不要忘记这些诗句都不是泛泛而写,不论其事其人都有具体所指。

     我们先看前两行诗句的内容:“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这明显说的是同一人还正是脂浓粉香时期,却突然发现两鬓成霜。还应指出:在古文中“霜”通“孀”。《金石萃编·大唐故雁门郡解府君墓志铭》:“霜妻李氏,偕老愿违。”因而“两鬓又成霜”,似含有白首孀居之意。

      但脂砚斋却分别批示:说第一句是指“宝钗、湘云一干人”;第二句是指“黛玉、晴雯一干人”。

其实,按照本书所提出的分身法理论,不论宝钗、湘云也好,还是黛玉、晴雯也好,都是竺香玉的分身。

晴雯死于十六岁,隐喻香玉死于乾隆十六年。是年香玉三十六岁。她离开皇宫,孀居修行于尼姑庵已有十五年,见不到爱子弘,与雪芹也很难自由来往,孤苦忧愁自然使她早生白发,两鬓带霜。

     这里有个问题:前面提到晴雯死时是十六岁,即使晴雯之死隐写了黛玉之死,黛玉死时也只有十七岁(因为晴雯死于“红楼纪年”第十八年,这年黛玉十七岁),都不可能出现两鬓成霜的情况。如果把他们两人批在“脂正浓、粉正香”处,而把宝钗、湘云批在“两鬓又成霜”处似更“合适”些。是不是脂砚斋批“糊涂”了?非也。试想:这些批语出自谁手?非曹雪芹本人,他人能批得出吗?谁能知道哪句诗写的是哪“一干人”呢?可曹雪芹为什么偏偏要批出“黛玉、晴雯”“两鬓又成霜”这样的“误谬”?曹公意图用这种方法“逼迫”读者认识到:这些批语与小说无关,硬往小说人物、情节上去套,是套不上的。而若把这些批语看作是通向了解小说背后所隐历史的路标,便会穿过岖崎小径,到达一片广阔的天地。对于类似“黛玉、晴雯”这样的脂批,当我们不理解批者的意图时——是“误谬”;而当我们了解批者的用意之后,能不从心底叹服批者的睿智和高明吗?

下面两句诗“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甲戌本只为后一句批了“熙凤一干人”,对前一句未作任何批点。

且看何谓“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挂“红灯”,是指喜庆事。因此,这里不是指一般的“帐底卧鸳鸯”,而是特指洞房花烛夜。但是从小说看,熙凤一出场便是少妇人。何有婚嫁之事?对此就应作进一步思考了:熙凤是谁的妻子?——贾琏。贾琏是琏二爷,作者以“二爷”将贾琏同宝玉勾挂起来,成为其原型雪芹的一个分身。熙凤是贾琏的正室夫人。因此这句诗歌隐指的应是宝玉原型雪芹与熙凤原型(李大姑娘)结婚一事。雪芹把自己隐写入书中时塑造了数个“分身”,其中未婚前之事多写在宝玉身上,结婚后之事则多写在贾琏身上。如果说“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指的是雪芹与李大姑娘结婚一事,那么“昨日”在“黄土陇头”“送”的“白骨”,指谁呢?所谓“黄土陇头送白骨”,可与第二十七回《葬花吟》诗结合来读,实与“未若锦囊收艳骨,一堆净土掩风流”一意,即把“花”,或曰“白骨”,或曰“艳骨”葬入“坟”中。《石头记》中处处皆用喻。这里的“花”也好,“坟”(或曰“黄土陇”,或曰“一堆净土”)也好,均有所喻。所喻为何?第二十七回蒙府本有回后诗云:

 

                   心事将谁告,花飞动我悲。

                   埋香吟哭后,日日敛双眉。

 

这首诗的意思是:我的心事能告诉谁呢?当看到落英飘零时,不禁思绪万千,无限悲伤。于是将落花敛起埋葬,并吟诵哀诗痛哭一场,此后便日夜双眉紧蹙,愁肠百结。

    这里不禁要问:批书人的“心事”是什么?为什么落花使他悲伤?为什么他要吟诗葬花,而且日后也不解愁肠?

    这首诗和《葬花吟》一样,在小说中同是写在“红楼纪年”第十六年,即相当于曹雪芹十六岁时。香玉正是在这一年春天进的宫。诗中所写的“心事”,正是指因与香玉别离而产生的忧闷。香玉进宫——对雪芹来说——就像进入了坟墓,无异于死亡。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一句的隐意,便十分清楚了。此句诗意为:当香玉十七岁被雍正纳为皇贵妃后,雪芹便视她被葬入了坟墓。在达种情况下,便顺从祖母意愿,娶湘云原型李大姑娘为妻——即小说中之贾琏娶王熙凤为妻。

    针对这一段的第三、四句诗歌,甲戌本还有一段眉批:“一段妻妾迎新送死,倏恩倏爱,倏痛倏悲,缠绵不了。”

孰为“妻”,孰为“妾”?死去的是谁,迎娶的是谁呢?按前面的分析可知:雪芹为红玉“送死”在前,娶李姑娘为妻,即“迎新”在后。李姑娘是明媒正娶的妻子无疑,那么,为何称红玉为“妾”呢?这是因为:第一,所谓“妾”即非正式的妻子,俗称偏房或小老婆。在《揭开雍正暴亡之谜》一文中,已论证:在红玉入宫前,已同雪芹“初试云雨情”。而当时红玉是雪芹的丫鬟和伴读,既已有“云雨”之事,称之为“妾”还是恰当的。第二,雪芹虽然爱的是红玉,也想把她明媒正娶,但终未实现,始终未以夫妻相称。这条眉批的“倏恩倏爱,倏痛倏悲,缠绵不了”等语则都是针对红玉的,他与红玉是真的恩爱,真的悲痛,真的缠绵。他在红玉进宫后,与红玉结婚无望时,才遵从祖母的旨意,与李大姑娘结婚。

综合上面释义,第二段诗隐写了两段历史。其一,隐写了乾隆元年,红玉出宫后的情况。当时她年仅二十岁出头,正是脂浓粉香的年华,却被迫与儿子弘别离,进尼庵带发修行。心情的忧苦,自然使她早生白发。其二,隐写了雪芹在红玉被纳为皇贵妃后的情况。由于他把红玉的进宫视为“死别”,尤其在红玉被纳为皇贵妃后,便完全失去与红玉结为夫妻的希望,只好听从家里的安排:与李大姑娘完婚。

   第三段

                   金满箱,银满箱,

                   展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

                   那知自己归来丧。

 

正面之喻

这段诗的诗意为:尽管家中有满箱的金、银,但转瞬间便可能沦为乞丐,受到人们的毁谤。刚刚还在叹息他人生命短促,那知自已一回到家,便也命丧黄泉。

这段诗歌写出:贫富无时,瞬息巨变,世态炎凉,生死难定。

 

背面之喻

在“展眼乞丐人皆谤”处,甲戌本有侧批曰:“甄玉、贾玉一干人。” 并有眉批曰:“一段石火光阴,悲喜不了。风露草霜,富贵嗜欲,贪婪不了。”

从正面小说角度看,甄、贾宝玉的结局均为“乞丐”,并遭人毁谤。在第十九回,“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处,庚辰本有夹批曰:

 

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享乐之戒。叹叹!

 

齑(jī),意腌菜。这段脂批披露出后三十回宝玉的情况。

   由于甄宝玉,贾宝玉都是作者本人在小说中的主要分身,他们背后隐写着作者的真实情况。因此这两句诗:“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便是作者本人经历的真实写照。

    眉批反映出批书人对贫富转换的看法。批书人认为:时光像石火那样一闪而逝。古时取火用打火石,中间垫着火绒,将火绒打着后,便可得到火了。意即:不论悲或喜,都会像石火那样一闪即逝。富贵嗜欲,不会永久长存,像风中之露,霜后之草,只是一时的现象,因此,不应去贪婪财物,追求嗜欲。

    这种饱含人生哲理的批语,非曹雪芹其他人是批不出来的。试想,如果没有经历过大富、大贵、大贫、大贱,谁能把贫、富、悲、喜看得如此入木三分!

    这一段的后两句诗:“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没有任何批语供参考,如何来分析呢?

    第一,这两句诗,也同其他诗句一样,决非泛泛而写,而是必有真事包含其中。

    第二,从这段诗来看,隐写的是三方面的真事:红玉之事,雪芹之事,曹家之事。这两句诗所隐写之事也应在这个范围之内。

    第三,诗中出现一个“他人”,一个“自己”。“自己”,应属第二点中所确定的范围之内的人,而“他人”则属这个范围之外的人。

    第四,“他人”和“自己”都不是长寿之人,但“他人”死在先,“自己”死在后。

    第五,在作者写这首诗之前,“他人”和“自己”都已死去。

    第六,由于“他人”和“自己”同时出现在一联诗中,他们应是一组对立统一矛盾。

    按照上述六点分析,这两句诗应指的是雍正和香玉(红玉即:香玉悲叹雍正没有寿终正寝,那知自己也并非正常死亡。

    现在人们明白了:雍正之死与香玉之死都是宫廷中的大事,在那文字狱的时代,批书人怎可能不对此采取回避态度呢!

    从脂砚斋对全诗每一句都作了评点,唯独回避两、三句--这一情况来看,其本身便说明脂砚斋对评点的态度是十分严肃的,决非胡批乱评,更不可能是由他人伪造的。而透过脂砚斋批语,从《石头记》小说背后所看到的真实影象,也是完全可信的。

当然,批语中有些并非由脂砚斋所写。对此应如何评价,则属另外的问题。

综合上面的分析,第三段诗所隐写的历史是曹家第二次被查抄后的情况:曹家原是富豪,家有成箱的金银财宝,但被查抄后,转眼间竟成为乞丐,并遭到路人的毁谤。此前不久,香玉也已被逼自缢。雪芹与香玉曾嘲笑雍正帝未能长寿,但香玉自己也过早身亡。



[1] 请参见《曹雪芹在京城内的故居――“恭王府”前身》、《燕京大学校园前身是雪芹的故居》(以上载于《红楼解梦》第五集;《在“恭王府”建曹雪芹纪念馆的条件已经成熟》(载于《红楼解梦》第八集。

[2] 请参见《大观园实隐圆明园》(载于《红楼解梦》第二集)及《红楼圆明隐秘》一书。

[3] 该文载于《红楼解梦》第四集。

[4] 该文载于《红楼解梦》第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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