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必须有明确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②不自行用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③能用一种有药物就不要用两种或多种药物;④用疗效肯定的老药,不使用对胎儿有无不良反应尚不确定的新药;⑤能用小剂量的,就不用大剂量;⑥严格掌握药物剂量和持续时间,能停药就及时停药;⑦如果病情允许,妊娠早期尽量不用药,推迟到妊娠中期;⑧如果病情特殊,必须在妊娠早期使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则需要考虑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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