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强烈呼吁:建立行政法院刻不容缓!
(2013-07-28 16: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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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律法视眼 |
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政令统一,司法独立,避免地方政府干预司法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作为中国首家专业从事行政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从业至今代理数千起民告官案件,深感觉到基层法院不独立,受地方政府干涉之程度达到不可复加的地步。现作为一名渴望司法公平、公正、公义原则实现的法律人,在此强烈呼吁我国尽快建立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是历史发展、社会进步推动法制跃进的必然产物。早在200多年前的西方,法国就率先设立行政法院以保障公权力的合理行使。事实证明,在设有行政法院的数十个国家和地区,设立行政法院能有效规制政府公权力。反观中国封建社会推崇“民不与官斗”的传统思维,以致尽管我国行政诉讼诉讼费成本不高,但对于守旧观念的公民而言,潜意识中仍怀有对司法公正的“惯性怀疑”以及明哲保身的心态。当前我国司法机关限于不独立之困境,地方政府行使公权力同时对司法权进行潜在干预或某种程度“绑架”,导致行政案件“受案难、审理难、判决难、执行难”等难题无法得到有效根治。行政诉讼案件的坎坷艰难,又促成法律实施不良、中央政令不通、违法行为无法纠正等恶性循环。
行政法院设立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状况与政通人和程度。行政诉讼意在通过司法手段合理化解官民矛盾纠纷,以实现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利益均衡。行政诉讼乃一国司法现状最直接体现,更是反应一国政治清明之明镜。行政机关手握公权直接触及国计民生的大方向,作为民主集中制国家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泱泱大国,实现国家政通人和,一方面靠权力机关内部自律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则更需靠普通公民行使监督权进行体制外监督。行政诉讼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实现行政救济的重要形式,它必须不受法院内外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由此可见,在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对抗中,实现抗辩双方之公平、公正、平等是国家司法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
行政法院设立有利于执政党与政府挽回公信力。现今随着信息化产业兴盛,信息化产业兴盛,网络维权已悄然成为私权利救济主流途径之一。通过信息曝光得到舆论支持,执政党与政府常处于被动反腐倡廉的局面。部分贪官污吏的负面新闻屡见不鲜,这从很大程度上导致政府公信力元气大伤。执政党、中央政府励精图治的关键点在于整顿中央及地方政府公权力的滥用,大力推进司法独立、建立专门的行政法院则是打破司法权行政化、地方化的畸形模式,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最有效手段。每个公民从摇篮至坟墓均离不开行政机关的参与,行政权力受于公民之托,其中政府公信力是公民赋予行政机关公权力的重要理据。
地方政府行政法院的设立应脱离地方政府对于法院人事任免及财政的依赖,让行政法院直属于全国人大任免,财务由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解决,以最大化的去地方化色彩,让行政法院的法官真正有骨气有能力的摆脱地方干预,从而最大化的实现司法独立,维护法律尊严。
设立行政法院到行政法院独立办案,真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百姓权益任重道远,最主要的还是需要我们亿万民众用法律手段去争取。权利从来不是权力机关赐予的,永远都是要靠我们自己!
设立行政法院也仅是中国司法迈向司法独立、中国政治迈向现代法治的第一步,圣运作为推进中国行政法的领军律所,一家专业从事百姓维权的律师事务所,承载历史使命,建法治之功、立历史伟业。我们坚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此寻求社会各界同仁支持呼吁行政法院设立,兑现护法尊严、济世安民之重任。
倡议人:
王优银
全体律师签字: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