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妈妈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拜访医生,了解妈妈的病情和医生的医疗方案。负责妈妈治疗的是朱医生,很客气。通过简单介绍我知道,妈妈是几天前在小姨妈家吃饭鱼剌嵌颈部疑剌伤引发脓仲,继发高烧38.5度住院。医生建议行颈部脓肿切开冲洗引流手术。尽管手术不算大,但妈妈年龄大,且患有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及肾功能不全。我在和医生交流中一再表示相信医生,拜托了。医生说,虽然手术是迅速达到解除病人痛苦,是救命,但鉴于当今医术科技水平的限制和患者个体特异性、病情差异及年龄等因素,绝对的安全又没有任何风险的手术是不存在的。又由于已知和无法预见的原因,手术有可能会发生失败、并发症、损伤临近器官或某些难以防范和处理的意外情况。我很用心地听,并专门拿张纸不时地做记录。医生说,即使在医务人员已认真尽到工作职责和合理的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手术仍有可能发生风险。共有12条,我一一记下来,不清楚或不懂的地方不时地请教医生。
一是麻醉过程中,可能发生呼吸、心脏骤停等意外危险。
二是手术过程中,因病变侵润,炎症、解剖异常等因素,可能发生术中难以控制的出血,并有损伤、切除邻近脏器组织的可能,手术中发现病变不能处理,仅作探查可能。
三是术后可能发生切口感染、化脓,瘘或窦道形成,切口不愈合,组织和器官粘连,术后再出血或再次手术的可能以及心、肝、肺、肾、脑等器官或系统的并发症或疾病本身发展所致的不良转归。
四是术后切口内出血,血肿压迫器官窒息可能,需输血及重新手术止血,严重时休克、植物人,甚至死亡。
五是术后乳糜瘘,严重时需再次手术结扎胸导管或淋巴管。
六是术后炎症进展至纵隔内,危及生命可能。
七是术后喉上、喉返神经损伤致饮水呛咳、声音嘶哑可能。术后损伤迷走神经、膈神经、副神经、颈丛神经引起相应症状。
八是术后甲状腺、甲状旁腺功能损伤,需长期激素替代治疗可能。
九是术后出现食管纵隔瘘、气管纵隔瘘、血管破裂、窦道形成可能。
十是术后颈部创面感染、水肿、窦道形成长期换药可能。
十一是术中术后出现心功能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肺动脉栓塞、ARDS、脑血管意外、下肢静脉血栓、精神障碍可能,可致死亡,多器官功能衰竭(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及DIC等)。
十二是发生医疗上难以预料的意外(如褥疮、沁尿系统感染等)
医生讲完这些可能出现的危险,我的弟媳突然喊了一声:“怕死了”。
可我却感到放心一些了。因为,医生越是把可能出现的危险性估计得越多,说明医生对这个手术有充分的准备,采取的预防措施也越全面。我和医生不是第一次接触了。许多医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论与哪家患者家属交待手术意见时,都成了惯例说法,就是总把小病当大病说,小危险当大危险说。我总结的是,如果这个患者治好了,医生会表功,说我怎么怎么认真和负责,采取的方案正确,制定的的措施得当,手术的过程用心,等等。如果说,一旦手术失败,我不说医生考虑会如何推托责任,但医生一定会说,这个患者的病情如何严重,除了我们已经早就预测到的病情恶化,又有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等等。再者,医患双方在手术意见书上签字,就是医患共识的表达。我以前不甚了解,妈妈几次住院手术,让我渐渐明白了,这样做的好处,让患者可以充分了解手术方法的性质、合理的预期目的、危险性、必要性和出现医疗风险情况后果及可提供选择的其他治疗方法及弊端。而对医生来说呢,恰当、合适而又合理地选择了一条退路。
虽然这么讲,换个角度思考,我们还是要十分理解医生的。因为,现在社会上许多医患矛盾的发生,对双方造成的伤害都是不轻的。
我稍作思考,就毅然地在手术意见书上签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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