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
(2025-10-19 13:12:18)开发性金融,既是金融工作的方法,也是一种金融制度。它是为实现国家战略而发展出来的一系列金融方法,其基本特征区别于财政性拨款、减让性融资支持,是完全用市场的方法来实现国家战略。有学者结合开发性金融的实践提出,我国开发性金融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独创的介于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之间的金融制度。它的核心特点是用商业银行的市场手段完成传统政策性金融的目标,并将这一模式扩展到更为广泛的公共支出领域。
政策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在政府的支持下,运用丰富的、特殊的融资方式及手段,按照照法律法规严格限定其业务范畴以及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款利率,为贯彻、密切配合特定的国家经济和社会等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别的资金融通行为。政策性金融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政策性,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而实施的措施和手段;二是金融性,是一种在给定期限内以让渡资金的使用权为特征的资金融通行为;三是优惠性,是在利率、贷款期限、信用结构等方面比商业金融的贷款条件更加优惠的行为。
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国家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规划下,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导各类资源合理有效配置、货币资金合理流动等而产生的相关货币商业性金融活动的总和。商业性金融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决策主体是商业银行而非政府;二是追逐利润最大化;三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产业政策指导下,通过自身决策来实现其目标;四是充当信用中介,以贷款有偿借还作为基本原则;五是以资金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经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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