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的“知”论与中国知识论
(2025-08-17 18:39:25)北宋张载说:“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 《正蒙·诚明篇》) 同样把 “知”仅限定在 “天德良知
”,且把 “良知”以外都贬为 “闻见小知”。与 《论语》中孔子 “仁”“知”并重的思想体系比较,发生了很大偏移。南宋朱熹虽为
“格物” “致知”增写 “传文”,释 “物”为 “天下之物”,包括了自然领域,仍只是要以 “众物”来 “贯通”或透悟程朱的道德
“天理”,而非倡导专业化的科学研究,“射”“数”等理工类更不提及。明代王阳明认为 “良知之外,更无知”,愈为极端。
例如马振铎先生认为: “孔子未能像近代哲学家 ( 如康德) 那样把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能力与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区分开来……
‘智’ 完全成为道德上善恶是非的辨别能力。这种意义的‘智’,即使受到重视,也于科学、
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无关。”这是很有代表性的说法———把宋明儒学的主张直接等同于孔儒思想。其实
“‘智’完全成为道德上善恶是非的辨别能力”,是东汉及宋明以后的问题,不应归咎于要求弟子
“游于”射、御、数等技术科学或自然科学领域的孔子。历代儒学对原初孔学理解、阐释之异,“取用”与
“舍弃”之异,都可能导致与孔子创立的原初儒学的偏差甚至巨大偏差。
《论语》 的 “知” 论与中国知识论的萌芽———兼论历代儒学对孔子 “知”论的削弱及其影响张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