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相关二级单位
(2025-02-27 11:54:06)国际收支司。承担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结售汇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报表编制工作;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承担银行外汇收支及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测人民币汇价,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经常项目管理司。承担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汇兑真实性审核及境内外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险类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拟订携带、申报外币现钞等出入境限额的管理规定。
资本项目管理司。承担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收支和汇兑、资金使用和境内外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直接投资登记、汇兑管理及相关统计监测;承担短期外债、或有负债、对外债权等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的登记管理与统计监测;承担除保险类机构以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及外汇收支和汇兑管理;依法对跨境有价证券投资或衍生产品交易所涉外汇收支进行登记和汇兑管理。
管理检查司。依法组织实施外汇检查工作,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参与打击地下钱庄,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非法买卖外汇、逃汇及骗购外汇等涉嫌外汇违法案件;承担对机构和个人外汇收支及外汇经营活动的检查工作。
储备管理司。研究提出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经营管理战略、原则及政策建议,组织总体经营方案的拟订和实施;监督检查委托储备资产的经营状况;承担与国际机构之间相关的协调与合作,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承担与港澳台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其他外汇资产受托经营原则。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的经营管理;服务国家实体经济发展,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经批准受托经营管理其他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