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监管
(2025-01-26 22:53:56)
1979年6月28-29日,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前身库克委员会(CookeCommittee)在一次关于国际银行贷款期限转换的讨论会中首先提到了“宏观审慎”一词。在公开文件中的首次亮相却是在1986年,欧洲煤钢联营(ECSC)在当年的《国际银行新近创新报告》中用部分段落正式讨论了宏观审慎政策。随后,“宏观审慎”一词开始被越来越多地提到,但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仍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作为一个驱动因素,此后“宏观审慎”一词开始大规模应用。1998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迈向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框架》的报告中最先将宏观审慎监管的理念用于监管金融体系。
宏观审慎监管的具体目标可以分解为二:一是限制金融风险的累积,降低金融危机的可能性或强度;二是强化金融体系对经济下滑和其他负面冲击的恢复能力。限制风险累积可以理解为对系统风险的事前预防,强化恢复能力是对系统风险爆发后的事后补救。